卿的身體被他佔了,那就是活著。

既然如此,我就不能看著他再度死去。

所以我就同意了。

他和我在一起很愉快,雖然在努力改變自己的瘋批屬性,讓自己變得溫軟愛撒嬌。但是骨子裡依然還是那個人。

他不喜歡看我一直分心在工作上,就給我當助理,一直在我身邊守著我。

還擋著我的桃花飛向我。

有一次公司的人事經理不小心摸到了我的手,他一下子就不開心了。

但是他沒表現出來。

但是我看見了他眼中的陰鬱。

我不想讓他不開心,所以晚上就主動了一些,果不其然,他很興奮,抱著我不鬆手。

我那時候的長髮已經留的很長了,而且是自己長出來的。

他就摸著我的長髮,一邊親我的手,低聲在我耳邊喃喃自語:“你只能是我的,誰也別想碰。”

我太累了。

但是在暈過去的前一秒,我主動抱住了他:“是,我是你的,你也是我的。”

我看見他愣住了,然後抱我抱的更緊了。

後來有一天,我出門提前了一點,沒和他一輛車,結果運氣不好,就撞上了連環車禍。

好在我隔得比較遠,只是被餘波牽扯到了,然後不小心撞上了頭,流了點血,不過沒什麼大事。

但是他很緊張,看來還是在我身上安了定位或者竊聽器吧。

趕過來的時候滿頭大汗。

眼眶通紅,看樣子隨時都可能掉淚。

一看見我就急急忙忙的衝了過來,把我緊緊的抱在了懷裡,捂得我差點窒息。

“沒事了,哥哥,我帶你去醫院,放心,什麼事都不會有的。”

他一邊安撫我一邊騎著小電驢把我帶到醫院。

我說他怎麼來的這麼快,明明路上都堵住了,他還是很快就出現在了我面前。

就跟個從天而降的英雄一樣。

我笑了,環抱住他的腰,明明頭暈,卻忍不住內心平靜。

感受著這難得的吹風。

我想我終於知道我為什麼願意永遠和他在一起了,他很需要我,不像是我的員工只需要我的金錢,我的那些同階層的好友更多是看中我的家世和利益。

他只是在意我,我在他那裡永遠都是第一位,是必需的。

他願意為我改變,為我操勞奔波。

所以我也願意為他改變自己。

所以他喜歡長髮我就留給他看,他喜歡我穿古裝我就只為他而穿。

只要他不離開我。

我想,我終於釋懷了他當初的瘋狂,原來真正愛到骨子裡,就會讓人無法割捨。

如果他現在要離開我,那我可能也會不擇手段的把他留下。

不僅是他不喜歡我身邊出現追求者,我也不喜歡他的身邊出現覬覦他的人。

可是這種情況還是出現了。

我三十歲那年,公司的一個實習生對他明顯有好感,時不時出現在他面前。

我看見那個實習生主動去碰他的手,主動去給他遞咖啡。

我前所未有的生氣,生氣到恨不得把實習生的手給切下來。

不過我也沒表現出來,“鳳卿離,我要喝奶茶。”

他不理解的看著我,“你都這個年紀了,還喝什麼奶茶?”

“---”我氣紅了臉,“你說誰年紀大?”

他這才發覺自己說錯話了,膩膩歪歪的抱著我道歉:“老婆,我錯了,這個對身體不好,我不願意你喝罷了,別生氣,我這就去茶室給你泡茶。”

我這才冷哼一聲表示同意。

等他出去了,我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