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了和認命了(第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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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通了和認命了》
講個小故事:一個大公司的經理早上出門去上班,妻子叫住他,叫他下班時去菜場買條魚,再順便把上幼兒園的孩子接回來,因為丈母孃今天要來。這些事兒平時都是妻子主動分擔的,妻子也是政府部門的一箇中層幹部,今天要開會就叫丈夫去辦這些事兒。
經理這段時間公司的事也多也煩,所以不大情願,但還是應承了下來。經理到了公司,因為一點小事被上級說了兩句,在落實這件事情的過程中又和下屬發生了摩擦,一整天都憋著一肚子火氣。下班後買了魚接了小孩,回家發現妻子還沒回來,左等右等終於等到妻子接著丈母孃回來了。
經理和妻子一起做晚飯,平時做飯多是妻子為主,經理打個下手。就因為經理往鍋裡多倒了點油,妻子說了一句幹嘛倒這麼多!經理一整天的火氣砰的一下就爆發了,幸好今天丈母孃在家勸住了這場家庭鬧劇。
事後經理很慚愧,說不應該把外面的情緒帶到家裡來,主動給妻子和丈母孃還有孩子道了歉。
此類小事在生活中比比皆是,一個家庭是否幸福往往都是這些小事沒解決好。一次兩次三次雖然可以糊弄過去,如果每一次這類事件的發生都得不到解決,那麼在家庭成員之間就會增加彼此之間的隔閡,時間長了家庭也就沒得幸福可言了。
一件事兒想通了就解決他,想通了但因某些原因還是不能解決,那就放下他。
認命是最簡單直接處理一件事情的方式,就像魯迅筆下的祥林嫂,還有那些千千萬萬沒想通的,和想通了卻解決不了且還放不下的,結果就沒有結果了。
有錢的沒錢的,有權的沒權的,想要這想要那的,從生到死,人生每一個年齡段,每一個階層,小到百姓大到高官,從孩童到快要埋到鼻樑的,都有想不通想不明白的事情,想要活得舒服要麼自己把事兒想通了,要麼就認命了,不然活著就累,人但凡每天都覺得累,這還叫人生嗎?那隻叫生(活著)而不叫人。
想通了是主動行為,某個人或某個事件觸發始想通了。
認命了是被動行為,放棄抵抗不做掙扎順著某人的意志或事件的自由發展。
一個人要生活過得滋潤、舒服就必須想通某些事情,沒有心裡負擔不添堵,日子才過得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