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網路保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66號

《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已經2023年9月20日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透過,現予公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16日

小朋友最聽話的物件就是老師,家長說N遍的事,老師一句話就可以搞定,按理說家長和自己的孩子更親近才對,咋就說話不好使呢!因為孩子知道家長是自己人,外人可不會讓著自己。

昨天晚上和兒子發生激烈的爭執,兒子說我搶佔了他娛樂的時間。實話說,我都不知道有這事兒。兒子說跟我說過,我沒聽到。妻子也說跟我說過,我還是沒聽到。

兒子說:“語文老師說寒假每天可以玩兩個小時手機,數學老師知道語文老師說的這個事兒,數學老師說可以看兩個小時電視,於是兒子就說自己有兩個小時的電視時間和兩個小時的手機時間。”

妻子在兒子領完通知書就已經和兒子說好了,不管是手機還是電視每天只有兩個小時的娛樂時間。昨天晚上兒子突然和我說起這事兒。我第一時間就覺得不合理,表示反對。

老師還規定學生們早上9:00之前起床,晚上9:30之前睡覺。早上9:00起床洗漱吃早飯再玩兩個小時手機就到中午12點了,12點了又該吃午飯了,午飯吃到1點,再看兩個小時電視磨蹭一會兒又到4:00了,就算兒子馬上做作業到6點又該吃晚飯了,吃完飯耽擱一會兒至少是七八點了,再過一會兒又該睡覺了。每天做作業的時間就兩三小時,時間還很緊湊。更重要的一點是作業很多,每天都在電子產品和燈光下整個寒假下來,對眼睛得有多大的傷害,而且還沒有任何運動量,過年不得出門走個人家串個門兒什麼的嗎?

幾天前,我承諾過兒子作業做完該看的書看了,允許他每天至少4個小時的娛樂時間。

當事人雙方對一個事件的看法不同,就應該找出這個事件的核心關鍵。兒子認為我剝奪了他的娛樂時間,要按照老師規定的來做,老師規定的就是對的嗎?老師教的知識就完全正確嗎?

我敢說兒子老師都不一定知道這個條例。《未成年網路保護條例》裡面規定,假期每天只有晚上8:00~9:00這一個小時的電子產品時間。這事兒是該聽老師的還是該聽法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