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對著何文才點了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

只見,他站了起來,對法官說道:“法官閣下,我方當事人何桃女士,從小便患有腦癱,智力發育緩慢,對於外界的資訊瞭解也十分少。

她與外界接觸少,性格單純,因此很容易因為郭立輝的一點花言巧語就被欺騙到。

所以,我方認為,被告方所說郭立輝和何桃是情侶關係存在著巨大的漏洞。

而且何桃女士智力障礙,很有可能是有人利用欺騙的方式,誘導她,教過她說出來的。所以她不應該作為證人出庭,她的證詞也不能作為郭立輝沒有侵害她的依據。”

“抗議!”被告律師趙律師立馬舉手站了起來。

“原告律師請請坐下,現在由被告律師陳詞。”

趙律師道:“何桃作為該起案件的當事人,眾所周知的受害者。她自己發生了什麼事情,她作為當事人才是最清楚的。她的證詞應該是最有力的證據。

作為原告當事人,她既然說了和我方當事人是情侶關係,那麼他們之間的發生的事情便不存在這侵害,而是正當的情侶關係!……”

“抗議有效。現由原告當事人陳詞。”

……

姜如坐在位置上,看著庭上的律師爭鋒相對。

原告律師只抓住一點,那就是何桃的智力有限,她不明白自己身上發生的事情意味著什麼,屬於被欺騙。

被告律師也只抓住一點,那就是何桃作為當事人,她既然不追究郭立輝,且承認和郭立輝是情侶關係,那麼就不應該算是。

兩方的話都很有理。

也許是姜如給何桃的回春丹起了效果,也許是因為愛能產生奇蹟。

在整個過程中,不管是原告律師問話還是被告律師問話,何桃雖然說話含混不清,有些字眼沒辦法說清楚。

但是,她一直保持著冷靜的狀態,一直努力地把自己的話表達清楚。

最後,雙方爭執不下,最後法官判決,郭立輝涉嫌欺騙,十五年有期徒刑改為三年有期徒刑。

何桃的哥哥何文才自然不樂意,可是律師表示,何桃堅持說她和郭立輝兩人是情侶關係,所以無法構成罪的。

出庭的時候,何文才看也沒看何桃一眼,直接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何桃沒有離開法庭,她盯著郭立輝,她把期盼的目光望向姜如——這個她唯一熟悉的人。

“阿姨,我想見立輝。”

姜如聽見,便主動站了起來,走到她身後推著她到了郭立輝旁邊。

郭立輝被穿著制服的警察押著,頭一直往何桃的方向看。

她看到何桃被姜如推著往自己的方向走來,腳步不由得停了下來。

警察推了他一把,“快走!”

“讓我見見她吧。”郭立輝小聲地祈求到。

警察看了一眼何桃,蹙了蹙眉。

趙律師跟著說清:“警官先生通融一下吧,那位當事人都說了她和郭立輝是情侶關係,要不是對方監護人堅持認為郭立輝有罪,郭立輝根本不應該坐牢的。”

警察點了點頭,“五分鐘。”

“好。”郭立輝欣喜不已,不停地鞠躬道謝,“謝謝!謝謝!謝謝!”

何桃被姜如推了過來。

“立輝!”她望著郭立輝,眼睛裡都是光,臉上洋溢著喜悅的神色。

“立輝!”她又高興地叫了叫。

郭立輝傻乎乎地唉了兩聲。

他蹲下身,躲在何桃的輪椅前面,就這麼呆呆地望著她,也不說別的。

一個人叫,一個人應。

明明是傻兮兮的場景,可是看到的人都莫名地覺得有點兒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