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的陽光正好,透過售樓處寬闊的落地窗折射進來,灑了一縷在聞笙肩頭,她整個人像是落進了金光裡,聖潔美好。

祝清嘉的記憶一下子回到了十七年前。

那時候她和聞笙不過八歲。

祝清嘉的父親祝鈞是個賭鬼,嗜酒成性,每次賭錢輸了醉醺醺地操著酒瓶子回家都幹混賬事兒,不是打祝清嘉的媽媽,就是打祝清嘉,下狠手往死裡打的那種,鄰居看了還不敢勸架,否則祝鈞就連鄰居一起揍。久而久之,沒人願意多管閒事。

家裡本來就沒錢,祝鈞欠了一屁股債不說,還好吃懶做根本不去工作掙錢,家裡全靠祝清嘉的媽媽一人打三份工支撐。

那時候鎮子上賺不到什麼錢,祝清嘉的媽媽被人介紹去蓉城給人當保姆做飯帶孩子,每個月拿錢回家,但都被祝鈞揮霍掉。

祝清嘉跟著祝鈞在嘉州生活、上學,祝鈞又嫌棄她是個女兒沒那玩意兒繼承香火,根本不管她死活,幾天不給飯吃是常事兒,餓得祝清嘉皮包骨。七八歲的祝清嘉週六日爬山涉水跟著阿姨們去山裡給人採茶賺錢,只為了買一雙八塊錢的小白膠鞋。

聞笙那會兒和聞亭書相依為命,雖然沒有媽媽,但父親對聞笙百般寵愛,一切都給她最好的——聞笙和祝清嘉從小一起長大,時常拉著祝清嘉去家裡吃飯,給她分享自己的漂亮裙子,可以說那段時間是聞亭書養了兩個女兒長大。

聞笙總是拉著她的手,笑盈盈地說,“嘉嘉,我家就是你家!”

祝清嘉媽媽回來看見女兒這樣子不忍心,悄悄塞了一些錢叫她買吃的,不要被祝鈞發現,但那會兒祝清嘉還小,藏錢的時候被祝鈞發現,祝鈞搶錢的時候她不肯給,被祝鈞拳打腳踢,罵她是個沒用的賠錢貨,都是她一天到晚哭才這麼晦氣害他天天輸錢。

酒精上頭的祝鈞抓著祝清嘉的頭髮,把她腦袋往水缸裡摁,說要把祝清嘉淹死。

危急時刻,八歲的聞笙拿著扁擔砸在祝鈞腦袋上,祝清嘉才得以脫身,撿回一條命。

但聞笙就慘了。

八歲的孩子,力氣能有多大?那一扁擔下去,只是把祝鈞的腦袋砸破了,流了點血,祝鈞反應過來,上前抓著聞笙,扔掉扁擔,一巴掌把她扇在地上,然後狠狠踹下一腳。

鮮血順著祝鈞的臉頰流下來,他抹了一把,氣得不行,抓著聞笙的衣領子扔到腳落地繼續拳打腳踢。

就這種時候,聞笙還喊著:嘉嘉,你快跑,快跑——

祝清嘉清醒過來,嚇得大哭,跌跌撞撞跑出去喊人幫忙,正好遇見剛下課回來的聞亭書和學校的地理老師,這才從祝鈞的魔爪之下救回聞笙。

聞亭書和地理老師一起制服了祝鈞,報了警,警察來時祝鈞還大言不慚要殺了聞亭書。

昏迷不醒的聞笙被送去醫院,昏迷了兩天才醒來。

醫生診斷結果說肋骨斷了兩根,然後左耳暫時性失聰、輕微腦震盪——祝清嘉嚇得大哭不止,她知道,要不是聞笙捨命相救,她會被祝鈞打死。

而為了救她,聞笙差點被打死。

祝清嘉永遠記得,聞笙醒來後的第一句話是:嘉嘉,你別哭,我不疼的。

那時候,祝清嘉就發誓,這輩子聞笙就是她的親姐妹,除了媽媽,沒有人比聞笙更重要。

後來有一段時間,聞笙左耳是聽不見的,聞亭書帶著她四處看醫生,吃了不少藥。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庇佑,半年後聞笙左耳忽然好了。

沒有人比祝清嘉更開心。

後來祝鈞因為半夜入室盜竊,被女主人發現,祝鈞怕事情敗露,用菜刀殘忍殺害了女主人和年幼的孩子,被判處死緩。

她一下子成了殺人犯的女兒,走在哪裡都會被人吐口水,指指點點,戳脊梁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