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我要認清你遠去的身影(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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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火苗,我知道,我的眼睛裡也同樣有火苗。在我們倆的火苗對照下,思成成了最可憐的一個,他的臉在火苗映照下會變得更加蒼白,好象每分鐘都會老一歲。這也是我謝絕思成留在他家吃晚飯的邀請並匆匆離開他家的原因。
這也是我三上香山看望移到那裡去養病的徽徽,每次都約了幾個朋友一起去的原因。
第一次去香山看望徽徽,我拉上了張歆海、張莫若夫婦。一個月後再去,我拉上了羅隆基、凌淑華、沈從文。第三次去,是徽徽病情見好,我帶了沈從文和溫源寧陪思成去接她下山。
我知道她有多麼希望跟我面面相對,我何嘗不作如是想。可是我不能如是想。為了思成,也為了眉。
我新辦的《詩刊》幾乎每一期都跟徽徽有關。比如第二期上發表了徽徽的三首詩:《那一晚》、《誰愛這不息的變幻》和《仍然》。第三期上發表了我寫給徽徽的《你去》,這是對徽徽的《那一晚》的回應:
你去,我也走,我們在此分手;\/你上哪一條大路,你放心走,\/你看那街燈一直亮到天邊,\/你只消跟從這光明的直線!\/你先走,我站在此地望著你,\/放輕些腳步,別教灰土揚起,\/我要認清你的遠去的身影,\/直到距離使我認你不分明,\/再不然我就叫響你的名字,\/不斷的提醒你有我在這裡\/為消解荒街與深晚的荒涼,\/目送你歸去……\/\/……\/\/等你走遠了,\/我就大步向前,\/這荒野有的是夜露的清鮮;\/也不愁愁雲深裹,但須風動,\/雲海裡便波湧星斗的流汞;\/更何況永遠照徹我的心底;\/有那顆不夜的明珠,我愛你!
我坦率地說:我愛你!是的,我們分手了,可我一直愛著。我知道,你也一直愛著。我愛徽徽,也愛眉。我的肉體不可分割,可是我的心飛行在兩個人之間,對著哪一個都會劇烈地跳動,對著哪一個我的血都會沸騰。我不去想世俗的那個名份,我也不去傷害任何一個人。如果我不去傷害的情況下傷害到了,我卻也無可奈何。
思成在北京圖書館辦了一桌宴席,給從香山上下來的徽徽接風。我對徽徽說:過幾天我回上海一趟。徽徽說:19日晚上,我在協和小禮堂給外國使節講中國建築藝術。我說:我一定趕回來,當你的聽眾。
後來有人說,徐志摩是被兩個女人害死的,而且是兩個絕代佳人。一個給徐志摩發出了死亡之約,一個把徐志摩吵到了北京去。一個讓徐志摩魂不守舍,一個讓徐志摩魂飛天外。
本來,這些說法根本就不值一駁。可是,我實在是心疼她們倆,兩個都讓我心疼。
有人說,我是跟眉大吵了一架,才堅決要走的。這也真的是胡編亂造。我們有爭吵,但從來沒有真的面紅耳赤過。
用現代話說,那些天,眉一直很不爽。她說她一直生活在我和林徽因的陰影裡,我的心裡沒有她只有林徽因,林徽因一抬手,我的魂就去了,我的心就去了。我說:我是去工作,本來我就要回北京去的,要開課的,只不過提前兩天去。
另一個讓眉不爽的,是張幼儀。她說:到底是我是徐志摩的妻子,還是張幼儀是?我說:那還用說,當然你是。她說:在你父親心裡,始終只認張幼儀為兒媳婦,我連一個姨太太都不如。我說:我父親是我父親,我是我。我才是跟你起床的那位。
母親不久前去世,痛苦的是我,難受的卻是她。這我能理解。我說:父親不讓你去參加母親的葬禮,是因為張幼儀要來。她說:我不怕面對張幼儀。我說:我也沒有辦法,母親的葬禮畢竟是父親說了算。
她說:你就不能多陪我兩天嗎?我說:下回我回來多陪你幾天。她就不吭聲了。她一整天都不說話,我跟她說話她也不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