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初婚之後(第1/2頁)
章節報錯
193x年,我二(戴望舒)
那就二哥我來說吧。我也已經等得夠久的了。
跟麗娟結婚後,我的精力都放在出書和雜誌上面了。書是《望舒詩稿》,是我的第三本詩集。雜誌是先後辦了兩個,一個是《現代詩風》,第二個是《新詩》。《現代詩風》只出了一期。其實賣得很好。以我當時可以說如日中天的詩名,這本雜誌印了很多冊,印出的轉眼就賣完了。這在當時是非常驕人的成績。可是卻只出了一期,我甚至都懶得去加印。
原因是,我當時冒出一個想法,並立即東奔西走地付諸實施。我的想法和做法就是,把中國兩大詩派聯合起來。當時中國有北方詩派和南方詩派兩大詩派。北方詩派包括“新月派”和“後期新月派”,代表詩人有卞之琳、何其芳、林庚、曹葆華等。也就是徐志摩的“徒子徒孫”之輩。南方詩派主要指“現代派詩人群”,以我為代表,裡面有不少大名鼎鼎的人物。
時人說:《新詩》是戴望舒為中國詩歌做的最大的一件事。《新詩》的社址就設在上海亨利路永利村30號,也就是我自己的家裡。時人說《新詩》的編委是一個極為豪華的陣容,卞之琳、孫大雨、梁宗岱、馮至,再就是我。那時我有兩個小信徒,我是這麼說的,也就是小兄弟的意思,因為他們都比我年輕得多,卻已在詩壇贏得了不小的名聲,這兩個小信徒即徐遲和路易士。辦刊的經費我首先自掏腰包,我出了一半的錢,100元,小信徒徐遲和路易士各拿出50元。小信徒們卻拒絕進入編委,儘管我很想借機扶他們一把。路易士拒絕的理由是:出資又進編委,有買官的嫌疑。徐遲也作如是想。
買官?我要哈哈了。不過這兩個小兄弟也真是好兄弟,而且他們真的不需要扶持。路易士後來以紀弦的名字被尊為臺灣現代詩歌的三大元老之首,人們說他把我帶到寶島上去了。哈哈,聽清楚了,是把戴望舒帶到寶島上去了。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在大陸上沉淪,直到領導人訪問我的母校里昂中法大學才被出土,我說的是真實意義上的出土。因為,那相關的官方報導裡單單把我和蔡元培拎出來提到,我跟大名鼎鼎的蔡元培並列。當然因為我也曾經大名鼎鼎,至少是曾經。可是在我在大陸被沉淪被埋沒的那些年裡,我在臺灣卻一直在繼續地持續地放光。謝謝小兄弟了。
徐遲在我跟麗娟的婚禮上當我的儐相,他後來寫道:新郎官儀表堂堂,從照片上看不出來他臉上有好些麻子(照片上,麻子,好些,我又要哈哈了)。他說:新娘子非常之漂亮。郎才女貌,可謂天生的一對。我要好好地謝謝這位好兄弟,真心的。說我儀表堂堂的當代人還真是國寶級別熊貓級別的存在。後來的後來,八十年代他在國內一度風光無限,必然源於他對我和麗娟的正確評論及這個評論所積的德(至少對我的評語我願視為“正確”,對麗娟的評論可以用“準確”來形容)。這都是後話了,這意思是,這些是我的後面出現的話。
那個時代,刊物是雨後春筍般的存在,阿貓阿狗都辦刊物。有許多刊物出來就夭折,但也有辦得好辦得熱鬧的。《新詩》就是辦得熱鬧的,而且特別的熱鬧,人們稱之為中國詩歌的盛宴,說它是橫空出世,彩虹一般的出世,說它一轉眼就成了中國詩歌和文學刊物的經典,詩歌愛好者和文學青年的必讀。
那或許是我最文學的時代。也就是說,我的精力幾乎都放到文學上面去了。書和雜誌。非文學的生活幾乎完全地被我放在了一邊。不好意思,這包括我的婚姻生活。
戀愛是一回事,結婚是另一回事。這不是我的初戀,卻是我的初婚。戀是為了婚,婚卻未必是為了戀。婚是肉體的合理結合,至少在我那個時代是這樣,後來我聽說肉體和婚也是可以分離開來另當別論的。而且這種分離後來乾脆成了司空見慣見慣不怪的事情。怪我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