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表示昨天看影片時間過得很快,這樣的生活讓作者都不怎麼想寫了。

昨天沒寫,今天先來兩章。

話說王酷酷救了綱中庸,兩人一起來到坤二甲一村,住進了綱中庸朋友家裡。

綱中庸道,“我記得某個抽屜有一把鑰匙。”

“恩。”……

時間過得很快,兩人在這裡居住了一個禮拜,王酷酷的營養劑慢慢失效,王酷酷有點慌了。

王酷酷來到綱中庸的房間,道,“綱中庸大哥,可能我是真的有病,幾天沒打針我都有點不舒服了。”

綱中庸道,“是不是那種東西專門找你?”

“什麼東西?”

“你懂得。你應該懂。”

王酷酷道,“我還是四處走走比較好。”

“你去吧,我看會電視。”

王酷酷感覺綱中庸的狀態也不是很好,沒有多說什麼,帶了一些日用品,就離開了。

反手鎖了門。

王酷酷心想,“去哪裡呢?”步行穿梭大街,根據某潛規則,兔子不吃窩邊草,所以這清理活動,就要去別的村實行。

有的讀者就奇怪了,好好的活著不好嗎?為什麼要清理別人?問得好,誰知道。

王酷酷一路小跑,來到坤二甲三村。

來到村中心,如果有人要傳播病毒的話,肯定是找人多的地方。王酷酷穿了一身休閒衣,找了塊路邊石頭坐了下來。

一女子走了過來,交給王酷酷一張表格,上面寫著啞巴,要乞討,於是王酷酷掏出五枚銅錢。

就這樣坐到了晚上七點,王酷酷來到公園,找了個躺椅躺了下去。

第二天繼續坐石頭盯著。

在第五天的時候,王酷酷發現一孩童長的也太快了,沒幾天長了十厘米高。

王酷酷確定之後一路尾隨,這時候一普通男子攔住了王酷酷,“你不要多管閒事,這是我一朋友的兒子。”

“好吧,你好自為之。”王酷酷離開了,因為他要去叫綱中庸。

王酷酷小跑來到綱中庸家裡,簡單說了說,“有活了,去不去?”

“去,當然要去。”

兩人一路小跑再次來到坤二甲三村,找了處角落盯著那孩子和他那叔。

盯了半天綱中庸就受不了了,道,“王酷酷弟弟啊,我覺得這個他叔很危險啊。”

“怎麼?”

“他難道就不怕嗎?還是說,他是更大的邪惡?”

晚上的時候,綱中庸打了個盹,醒來,四處走了走,搖醒王酷酷,道,“他倆跑路了。我們被發現了。”

王酷酷道,“我們當然被發現了,這不是一直在照顧你的情緒嗎?”

王酷酷早就在那兩人身上,留下一縷神識,道,“事情好像越來越邪惡了。這次的敵人有點棘手。跟我來。”兩人一路小跑,沒一會來到一所大樓,走了進去。

“你確定他倆在這裡?”綱中庸道。

“不是他倆,是一個人,那孩子被他叔吞噬了,我的神識告訴我的。之前我留下神識了。兩人都不是什麼善茬,也許,那孩子就不是什麼人,只是養起來的一條蟲。”

下章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