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5章 誰鬧誰有理?(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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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證據,而法庭也採納了這份關鍵證據,但我問過主審法官,主審法官對這份關鍵證據的認可程度,只有五成,也就是說,可以採納,也可以不採納,正處在中間節點上。”
“那這份關鍵證據最後為什麼被採納了?”
梁秋香懷疑地問道。
“因為,這份關鍵證據,最開始並不是提交給主審法官的,而是提交給了青山中院黨組書記,代理院長焦良策,後經焦良策之手,轉給主審法官。”
宋思銘說出最大的疑點。
“這樣嗎?”
梁秋香雖然沒在司法系統工作過,卻也知道,這個流程是存在問題的。
一把手已經驗證過的東西,下面的人,怎麼敢質疑?
別說主審法官對關鍵證據的認可度只有五成,就算只有一成,也會採納。
不過,單憑這一點,就說焦良策徇私枉法,又有點說過不去。
據他所知,焦良策的業務能力可是非常強的,在江臺市中院任副院長的時候,就經常深入一線,指導工作。
如今,到了青山,延續過往的工作風格,實屬正常。
“最終,還是要落到那份關鍵證據上。”
梁秋香問宋思銘,“第一金屬公司的持股員工認可那份證據嗎?”
“那份證據所涉及到的業務,他們都沒經手過,唯一一個經手過的,還出國了,聯絡不上,所以,即便不認可,也沒有過硬的理由。”
宋思銘實事求是地回答道。
“這就難辦了。”
梁秋香也是有些撓頭。
證據有疑點的話,可以嚴查疑點,現在連疑點都找不到,根本無從查起。
“眼下,也只有先安撫住那些持股員工的情緒,申請再審,可如果再審駁回,或者再審之後,維持二審判決,他們很可能會接著鬧,甚至鬧得更激烈。”
宋思銘講述現狀及未來的可能。
“法律的威嚴還是要維護的。”
“尊重法院的判決,不能誰鬧得厲害,就偏向誰。”
梁秋香從另一個角度說道。
“領導說得對。”
宋思銘也認可梁秋香的說法。
上了法庭,有原告有被告,原告滿意了,被告肯定不滿意,被告滿意了,原告肯定不滿意。
想兩全其美,那是不可能的,要不然也鬧不上法庭。
真要遵循誰鬧誰有理,誰鬧誰沾光的原則,這個世界就亂套了。
“給市公安局的閆勝利副局長,打個電話,讓他現在過來。”
梁秋香思忖片刻,說道。
透過宋思銘的講述,再審申請被駁回,是大機率事件,為了防止有惡性事件發生,必須提前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