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記者與畫家(十五)(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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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字可缺乏說服力,如果有一個記錄全程的影片,那麼效果將截然不同。
真是天助我也,我連忙將電池揣進口袋,接著又開啟相機,發現介面上功能繁多,雖然我沒用過這種,但不妨礙使用基本的攝像功能。
開啟攝像機,將攝像頭對準日記,我翻開第一頁細細的閱讀起來。
鄭舒的字還是那麼難看,使我看起來十分費勁。
七月二十一日,晴。
我討厭夏天,討厭空調,這季節有煩人的蟲子與高昂的電費,還需要我支付蚊香錢,真不是一個好季節。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終於有人欣賞我的藝術,肯出錢為我舉辦畫展了,他真是一個好人
手續費居然要兩萬塊,看來得想辦法籌錢了。
八月七日,晴。
今天賣了血,他們說一次賣的太多了,要吃營養品補補,我覺得沒這個必要,能省一分是一分。
八月十五日,晴。
今天和血販子吵了一架,他們說我以後不能再賣血了,已經嚴重貧血,再賣就要出人命了。
無所謂,離兩萬塊的目標又近了一分。
八月十六日,晴。
今天發現了貼在牆上的小廣告,重金求子,報酬有一萬塊。
我對於美豔少婦是沒有興趣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的藝術被人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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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得為藝術獻身了。
八月二十日,晴。
昏迷了四天,腰上多了條疤。
不過還好,他們給了我一萬塊錢,這下總算是湊夠了。
八月二十一日,晴。
錢已經匯過去了,那邊讓我等著,馬上就幫我籌辦畫展,好吧,我承認這是我人生中最開心的一天。
八月二十五日,晴。
已經過去了四天,那邊說還要聯絡有關部門,讓我別急。
開玩笑,怎麼可能不急,他們不明白這對我的意義。
八月三十一日,晴。
那邊消失了,電話聯絡不上,訊息發了不回,不會是騙子吧
看到這,我合上日記,長出了一口氣。
好傢伙,這日記簡直是一部悲催史啊。
一個人可以活的這麼窩囊,又這麼執著,可真是不容易。
我是個沒有信仰的人,對於鄭舒如此執著於藝術覺得很不明白,也很不理解。
世界上有那麼多美好的事物,追不到的夢換一個不就得了,為什麼非要死磕呢?
莫名的,我腦海中忽然浮現出他的身影,在失意的雨夜裡,酒館中,穿著一身邋遢,臉色蒼白且頹廢的鄭舒。
他不好意思的笑著,眼中滿是對我話語的期盼。
他很想我誇他的畫作幾句。
而我呢?當時說了什麼來著?
我記不清了
心裡莫名的有些惆悵,我適時的點上一根菸,重新翻開日記本看了起來。
九月十五日,陰。
我沒有去報警,不是因為別的什麼,而是我想以自己的藝術而出名,而不是靠著傻瓜式的事蹟被人盡皆知。
畫展我一定要辦成,讓大家都看到我的畫作,為此,我可以拋下一切
十月一日,陰。
我聯絡上了學校時的好友李泰康,以他幽會小三的影片要挾他,讓他幫我完成我的夢想。
我知道,他不敢不答應的,這人在學校裡時就四處沾花惹草,畢業後靠花言巧語和不錯的臉蛋娶了比他大二十歲的女朋友,然後靠著女朋友家裡的金錢和權勢聲名鵲起。
如果我把影片發出去,那麼他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