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麗自從在新小區出了一個客戶家庭單五六張單後,就比較留意新小區的活動。她在很多群裡,他們有小區大群,各樓棟小群,活動群,二手置換物品群等。在這些群裡黃憶還比較活躍,認識了好多鄰居。

林麗反而在群裡少說話,一般線下和業主見面或參加活動都是黃憶主導,林麗就跟著參加。然後認識人。黃憶是業主,他們樓棟幾乎都認識了。

林麗他們定的窗簾也是和業主群的業主定的,在安裝窗簾的時候,大家聊一聊,就認識了。這個業主之後又和林麗瞭解團險、工程險。雖然最後由於地域問題,沒有成交。但這個業主給她轉介紹了好幾個客戶。

她也會留意有裝修需求的朋友給他介紹。他們樓棟二樓的一個業主非常熱情,他家密碼鎖的密碼很多鄰居都知道。他們家的冰箱總會裝滿了吃的和喝的,去看裝修的鄰居如果誰餓了渴了就可以進他們家去冰箱拿吃的。

他自己開有個貿易公司和壽司店,因為他做人大方很多鄰居都推選他做當時小區維權的代表。他們那個小區入夥沒多久,當時就遇到別墅區的業主不讓他們走南門的路,說那裡的路是別墅區的。而讓他們去走河邊的路或者北門的路。那兩條路是比較遠的,還在建。

第一批入夥的業主就和別墅區的業主理論,他們入夥時候,開發商就是讓他們從那個南門進入的,而且在六七年前,現在這期高層的用地性質也是別墅用地,開發商為了利益最大化,申請改了用地性質為商住兩用。雖然這期沒有商業,但是住宅有2300多戶。別墅只有80戶,常年都是沒有人住的。

可是有幾家別墅業主鬧得比較兇,都是一群老頭老太太,加上他們的子女。他們就是比較靠近這期的那幾戶。這些人撒潑說這條消防道路是他們的。

別墅和高層的物業管理處都沒有出來勸架,別墅的管理處偏向於別墅的業主,認為這個是歷史遺留的問題,當年改用地性質的時候,別墅這幾家就鬧過,跑去了這個開發商深圳總部鬧,取得了總部給他們蓋章的一個函件,函件寫了承諾這個地塊不建高層。而時過境遷,當年出這個函件的老總,早就不在 這個位置了,可能都不在這公司了。

開發商就不認了,現在已經是新的領導了。他們就建起來了這些高層。別墅這幾家也是挺憋屈的。於是他們就霸佔這條消防通道,停滿了自己家的車,橫七豎八,不讓高層業主從這個通道進入地下車庫。

高層業主都是80、90後,年輕氣盛,但是他們也很有法律常識。業主們在群裡聯合起來,說要合理合法地維權。當時他們找到了開發商、管理處要說法,都沒有給回覆。他們又找到了街道辦、住建局。在住建局的批覆函裡,標註了這條消防通道屬於別墅高層共用,各有一半紅線。本來這就算完結了。

別墅區業主不服,說要走法律途徑,雙方還約談了一次在售樓處。這些別墅的業主敲鑼打碗,在售樓處裡嚴重影響了秩序,很多想看房的客戶就望而卻步了。這天銷售處只能關門停業。

雙方溝通時候,別墅派的代表是個律師,對方很犀利,要求就是要麼就按之前函件承諾的不建高層去恢復原狀,要麼就是賠償他們別墅區80戶人,每戶50萬-80萬。開發商肯定不願意賠錢。這些別墅業主還說,在高層入夥前一個月,開發商和物業管理處是一家家給他們說要借南門這條路一個月給他們入夥。現在他們大部分入夥了,這個借就要還了。

這律師還和高層的代表說,你們買這個房是個非法的房產,不合法,開發商兩邊欺瞞,要找開發商退房。高層業主也不傻,都在說他們已經拿到正規的產權證了。他們的權益也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護的。別墅那邊還在那裡很囂張炫耀,當年小區很多業主的孩子的學位還是他們組織大家爭取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