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天空中會留下多少飛鳥的痕跡(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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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亦如雲煙,消散在彼此面前。回過頭來再次審視這兩起案例可以發現:壞事(打擊迫害正義發聲的人民群眾)都是公安乾的,情報部門只是在裡面打醬油的;即使是中央高度重視限期偵破的案件仍然要講求辦案的基本科學規律,政治局都有辦不成的事情,何況你一個小小的專案組;這兩個案子還算是好的了,案子破了,結論下了,大家可以回家了,有一個朋友被抽調到偵破寫給永遠健康的夫人的匿名信的專案組,陷入到首長夫人們的相互指責、謾罵和恩恩怨怨當中,是是非非難以評說,最後落了個神經衰弱不得不黯然離職休養。
哦!搞錯了,以上這一些都是李晨風在跟我們講過去的故事的時候說的,和我們真正要分析的東西也沒有關係。
言歸正傳,下面我們還是以上述兩起案件的經驗教訓來介紹分析目前我們小組對“蝴蝶來信”的偵破情況,我們儘量說得簡單和直白一些。
時代在進步,偵查手段在提高,但是我們的對手更加地高明或者說是狡猾。
在案件偵破中,人們總是相信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就是:“凡走過的必有痕跡!。”但是道理總是虛的,還是要落實到行動中去的,我們遇到的也很可能是“天空中未曾留下鳥的痕跡,但是我已飛過”的那種,在這件工作上很多以往的經驗和做法沒有了用武之地。
按照兩個案子的步驟,先從動機開始查受益人的話,根本就無從查起。沒有典型的受益人,如果強行說要有的話,那麼就是我們國家和人民,都能從中獲益,“蝴蝶”掌握的未來資訊價值無法以常理來估量。根據筆跡和內容判斷,基本上可以認為這是一個愛國的孩子,但是全國的孩子那麼多,根本就無法進行有效排查。不要提國安部門原來提出的那個全國大排查計劃了,當時完全是為了應付上級首長的,即使舉全國之力把孩子們的作業本都蒐集起來進行筆跡篩查,那就再也不可能做到保密,是把自己往敵人的槍口上送。
那就從受害人的角度來查的話,當然,根據那份“我知道你幹了什麼”的黑名單,我們確實逮捕了一位背景深厚、前程遠大但是卻私自偷竊國家高度機密有叛國企圖的高階情報官員,也有很多人因為在名單上所以即使現在工作表現優異也已經被組織上限制使用,在要害位置上的正在逐步調整工作崗位,一名在明珠迴歸談判工作小組任職的業務人員也已經被組織上隔離審查,但要是說“蝴蝶”和他們中的某個人有什麼私人恩怨,為了打擊報復而給我們寫信的話,那真的有點風馬牛不相及了。這種為了某粒沙子而燒乾整個大海的做法,沒有任何人會相信,根本就是沒有任何邏輯可言。即使“蝴蝶”是像肖雨城的某部科幻小說裡的主人公那樣,為了打擊一個貪官,就把整個城市裡的貪官都舉報了,我們對他也無能為力,並希望他能舉報得更多。
“18號案件”僅僅是嫌疑人一個簡單的聲東擊西,就把專案組玩得團團轉,在魔都再努力折騰都是虛度光陰,而嫌疑人卻躲在京城裡面穩如泰山,直到她自己暴『露』出來為止,所以“18號案件”更多的是為我們提供了反面教材。
接下來就是成功偵破的“匿名信”事件,一步一步地來,查信封、信紙、墨水、膠水甚至寫字的鋼筆,這些一切與信直接相關的東西,最後都一無所獲。我們沒有那麼地幸運,有寫著廠名的信封或者部隊專用的信紙可查,“蝴蝶”應該是知道這些套路並處心積慮做了規避的。他使用的全都是輕工業佔全國半壁江山甚至是優質貨的代名詞的魔都大廠的產品,信封和信紙是魔都印刷一廠的,墨水是最常見的英雄碳素的,膠水是魔都膠粘劑廠的,鋼筆也是最普通的英雄鋼筆,一水的國優部優名牌暢銷貨,一水的幾十上百萬大批次生產數量,最關鍵的都還是全國各大百貨、文具商店有售,這要我們怎麼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