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還是吃了兩包泡麵,這一天小區另一棟樓裡,衝出來幾十個倖存者,他們朝著小區旁邊的路面停車場跑去,想要駕車逃跑,倖存者的出現就像是一坨坨血肉,投進了飢餓的鱷魚池子裡,小區裡所有的喪屍都興奮的衝了過來,對著倖存者圍追堵截,享受著血肉盛宴。

這些倖存者應該是提前計劃好了,他們出了樓梯口之後,朝著四面八方奔跑,渴望把喪屍引開了,能有幾個人跑出去,但是樓下的喪屍太多了,比倖存者多幾倍,哪怕分散開,也是幾個喪屍追一個人。

而且直線奔跑,喪屍比一般人跑的要快,這幾十個人裡,沒有跑步運動員,他們都跑不過喪屍,最終,這二十多個倖存者,一個也沒跑出去,全部被吃掉了。

“唉!”孟凡在樓上觀看了整個過程,臉色蒼白,內心很絕望,他知道哪怕他在樓下,也跑不出去,若是沒有救援,他必死無疑。

這些人肯定是食物吃完了,沒有辦法了,才拼命奔跑,想要衝出去,可惜全部完蛋了。

第七天,孟凡只剩下最後一包泡麵了,這是他最後的食物了。

孟凡坐了起來,視如珍寶的開啟這最後一包泡麵,一小口,一小口的吃,慢慢咀嚼,充分享受食物的芳香,然後一點點吞嚥下去。

誰能想象的到,一個星期前,幾塊錢一包的泡麵,被無數磚家稱為垃圾食品的泡麵,現在卻成了救命的稻草,它是那麼的好吃。

若是現在有人願意賣,孟凡願意花一萬塊錢買一包,可惜這末世前,隨處可見的泡麵,如今有錢也買不到。

自從災難降臨時起,孟凡就準備躲在家裡,等待軍隊救援的,可是等了一個星期了,救援也沒有來,家裡所有的食物都吃完了,再等下去,孟凡會被活活餓死。

經過這段時間的等待,孟凡對救援已經不抱希望了,他思索了很久,最終決定,想要活下去,他必須趁著還有體力,出門蒐集一些食物了。

“必須拼一把。”孟凡很艱難的做下這個決定,他不是特種兵,也不是冷酷的殺手,他只是個普通人,他很害怕,一想到要去跟喪屍戰鬥,他就雙腿發抖,可是他還不想死,遠方的家人還在等待他回家,他必須活下去。

孟凡家門外面就徘徊著兩隻喪屍,這些喪屍跟電影裡那些動作遲緩的喪屍不一樣。

它們的力量是普通人的兩倍,直線奔跑的速度也比一般人跑的快,而且這些喪屍沒有疲憊感,只要還有能量,就能一直奔跑。

普通人想要戰勝一頭喪屍,都已經是非常困難,更何況,門外有兩隻喪屍,若不是逼不得已,孟凡真的不想去面對它們。

孟凡透過貓眼,再次打量了門外的走廊,確定想要出去搜尋食物,必須把這兩頭喪屍幹掉,這讓他忍不住低聲罵了句:“這艹蛋的末世!”

孟凡把泡麵袋子撕開,把角落裡最後一點面渣舔乾淨,然後開始準備出門戰鬥,他把家裡翻了遍,能當成武器用的也就是一把菜刀,一把水果刀,一個大扳手,一個小錘子。

這些都只能算是短兵器,威力不大不說,而且用起來太危險,孟凡又在房子裡搜尋,看到拖把,靈機一動,把水果刀用布條綁在拖把杆上,一把簡易的長矛就做成了。

孟凡揮舞了幾下長矛,確認連線還算牢固,自言自語道:“網路上說,一寸長一寸強,長矛有著距離優勢,應該能無傷幹掉喪屍吧?”

還是有點不放心,孟凡又把菜板加上了一個把手,當成盾牌用,他把盾牌綁在自己右手臂上,然後雙手拿著簡易長矛,腰裡掛著菜刀和扳手,這也勉強算是全副武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