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到底是誰養誰(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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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渺渺從上衣開了線的破衣兜(空間)裡掏出一張紙,還抖了抖,“咳咳,我開始了哈!都仔細聽著,我這身體現在能站在這那都是奇蹟,沒死都是我命大。
老程家對我都做了什麼孽,你們馬上就知道了。這可是大醫院大夫給我開得診斷。我還特地跑了趟派出所,人公安說了,我拿著這個一告一個準兒。就這上面寫的東西,夠程家人槍斃好幾回了。
作孽啊!我貪黑起早的幹活養活了一家子什麼畜牲,真是一家子白眼狼。”
眾人,“……”
周桂英,“……”這孩子啥時候整的這個證明?又啥時候去的派出所?難道是後來兩天她不在的時候去的?
程家的人臉色已經不是蠟黃而是青黑了,個個跟病入膏肓了似的(嚇得)。程渺渺手上拿的哪裡是一張紙,那是催命符。
尤其是孫麥穗,她本來就是裹的小腳,就算後來提倡婦女解放把裹腳布扔了,那腳丫子也變形了,現在她兩條錐子腿抖得已經成了括弧。害怕槍斃啊!心裡琢磨著要是喪門星真的去告了,她就把老二交出去。
程渺渺太能忽悠了,就連隊長和書記都信了。他們湊近了看,確實是大夫寫的,因為程渺渺一個認識幾個字兒的農村孩子,寫不出來這東西,她也沒地方整去?
“姓名,程渺渺。
年紀,十五歲。
經過醫院詳細檢查鑑定該患者身體狀況如下。
內臟受損,嚴重內出血,兩次病危。經過五天住院治療出院,建議臥床休養一個月,目前不建議幹體力勞動,以避免再度出血。
聽不懂的我給你們解釋一下哈。就是程躍進那一腳把我內臟踹壞了,肚子裡面內臟大出血,要不是大隊及時把我送醫院,我現在已經埋土裡了,程躍進也抓起來了。
兩次病危啥意思?就是在醫院兩次差點兒沒就回來。我嚴重啊!
接下來更過分,聽著。
左臂陳舊性骨折,右邊肋骨兩根肋骨陳舊性骨折。左小腿陳舊性骨裂。
鄉親們吶,這就是程家對我做的惡,我告他們不應該嗎?他們冤嗎?
好多人都說誰家不打孩子,那我問問,誰家把孩子能打到多次骨折?
我被打是因為我懶嗎?你們看看程家別的孩子,再看看我,但凡有點兒良心的都說不出打我應該的話。
他們這哪是打我,他們是要我的命。”
現場特別安靜,過一會兒才哄哄的議論。
公家都給開了啥證明了,那肯定錯不了。對於那個證明上寫的大夥都震驚。
程渺渺‘哭著’看向幾個幹部,她抹一把辛酸淚“我啥都不要了,我就想讓壞人繩之以法。
我們不能包庇壞人讓他們繼續作惡。那是對新社會的褻瀆。
是叫褻瀆吧!我文化少,這詞兒用的對不對?”
誰還關心你用詞兒對不對?不是說好了要東西嗎?咋又變卦了?幹部們就有點兒懵。
“渺渺啊!可不能啊!好歹程家養了你,把你養這麼大……”程滿倉看明白了,這孩子一身反骨,現在他們拿捏不了了只能安撫住,等把人安撫住了別的事兒以後再說。就不信她一個小丫頭片子能翻出他手心兒。
“你可拉倒吧!你給我說清楚到底是誰養誰?
你們養我啥了?一家子衣服我洗,三隻雞我喂,兩頭豬我養,三頓飯我做。還得跟著你們下地掙工分。
你們給我吃一口雞蛋了還是給口肉,連粥都不給喝,你說你咋養我的。
是我在養你們一家子狼心狗肺的,但凡感恩的都說不出你這喪良心的話。
你要不這麼說我還能商量,但你這麼說了,那我肯定要把你們一家子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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