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透過九條變法,青苗法還是沒被廢除(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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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票26票,超過一半,透過,記錄下,准予頒佈執行。”
“諾。”
執筆太監記下。
“第2條,廢除跪拜禮,得票27票,透過。”
“諾。”
“第3條,改善上朝條件,得票36票,全票透過。”
“第4條,恢復加強尚書省,中書省擴大為內閣,臺諫院升級為立法院上議院;稽核國家法律和政令的門下省擴大為下議院。
得票30票,透過。”
“第5條,允許皇帝和大臣家屬聽政和提意見,得票36票,全票透過。”
“第6條,提高婦女地位:
禁止裹小腳,禁止強姦婦女,禁止包辦婚姻和虐待婦女,都是36票,全票透過。
允許婦女自由離婚,得票27票,透過。
禁止用貞潔思想綁架寡婦守寡,得票22票,透過。
女性平等參與社會工作,離婚財產自由分配和孩子自由選擇跟隨父母,得票分別為12票,10票和6票,不透過。”
“諾。”
執筆太監分別記上。
“第7條,反對封建迷信,禁止強迫他人拜鬼神,36票全票透過。”
“第8條,尊重百姓,36票全票透過。”
“第9條,5以上利息為不受保護的高利貸,得票16票,不足一半,不透過。”
“諾。”
太監迅速記上。
“我勒個去,青苗法竟然沒有被廢除!”
“變法派的人太多了,這個投票根本不公平!”
陳昇之,趙拚,馮京和韓維等非常反對青苗法的人,滿臉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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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惠卿,曾布等變法派,卻是一陣得意。
楊世鵬提出的10條變法,其餘九條都是新內容;只有第9條認為5以上利息就是高利貸,且不得複利計算;威脅到變法派最關鍵的青苗法。
這會兒投票沒過,變法派是真歡喜不已。
“第10條。”
神宗繼續宣佈,“破產保護,得票19票,超過一半,透過。”
“還好!最後破產保護這一條過了!”
反對派的人一陣慶幸,這就意味著青苗法借貸給窮人,窮人還不上的時候;官員也不能強迫他們賣身了。
多少也算是修補和完善了青苗法。
甚至不少反對派,開始在心中惡向膽邊生:
“村頭那個老張頭和老李頭,貸完款肯定還不上;反正破產也不用還了。
就讓他們使勁去借貸青苗法貸款。
讓青苗法成為他們的慈善,讓他們搞垮青苗法……”
破產保護法的透過,變法派的人,則紛紛變得嚴肅謹慎起來。
這一不小心,貸出去的錢收不回來;又不能奪債務人的基礎生活資料,更不能抓人賣身,那就直接成為壞賬呆賬了。
“以後必須要謹慎貸款!”
一個個變法派在心中告誡自己。
“看。變法多簡單的一個事。”
楊世鵬環顧朝廷道,“研究和起草法律的研究起草;稽核的稽核,統計的統計;最後透過了就交給尚書省執行,不透過就繼續研究,繼續討論和繼續投票。
根本沒有所謂的變法派和反對派。
只有研究對路還是沒對路!
只有過還是不過!
根本不用吵,不用受氣,也不用給朝廷整得烏煙瘴氣。”
:()我在宋朝教王安石變法太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