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形而上者謂之道,周天迴圈道始成(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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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間,有機生物亦能緩緩聚“息”以成“志”,凝“志”以成“韻”,養“韻”而生“意”。
無機生物亦可漸漸積聚“息”以為“志”,凝“志”而生“韻”,借“韻”以凝“意”。
如此,則心神日漸完善,步入修行之途,稱謂各異,有精、怪、妖、靈之別。]
[按本體屬性,可分為有機與無機兩類。
有機之中,又可分為植物與動物。
植物無血肉,稱之為精;動物有血肉,則稱之為妖。
無機之類,又可分為人文與天然兩類。
人文者,後天人為加工之物所蘊而成,稱之為靈;天然者,山間野外自然孕育,稱之為怪。
此皆為大略之分,並無固定規範。]
[總之,若遇此類生物,呼之為“妖怪”亦可,“妖精”亦無不可。
或以其形貌美觀者為“精”,清秀者為“靈”,醜陋者為“怪”。
若醜陋而似又頗具威力者,則可大呼為“妖怪”。
此乃世俗之稱,無一定之規。]
[而人類獨異於萬物,生而有心,徑登凡五心階之位。
心元凡境分為九階:息志韻意心,心思情慧靈;再以三而分,分別為:俗凡,平凡,明凡;俗凡者,俗物也,未視之為有靈眾生之類(通俗言之,即不視之為完全之人,不把祂當人看)……]
[數以十而進,滿則溢,盈則虧,極則反,道本無極,故退一而還九,九為滿之臨,取道衝之意,以九象之,衝者虛也,虛者無物而又包含萬物;一生二再生二三,其數為九(1+2+2*3=9),是以九為道之極,此乃天地正理,眾修道者共索而定。]
[九”為道之極,“五”為周之紀。周天有小大之分,小周為五,簡曰周;大周為五十。
心元自下而上,五十息凝為一志,五十志凝為一韻,五十韻凝為一意,五十意凝為一念,五十念凝為一思,五十思凝為一情,五十情凝為一慧,五十慧凝為一靈。]
[一息心元可獨存,二息相伴,三息成群,然五息並置,則變而黏合,成一大息,名曰周息。
九周息並置,則生升元之勢,再加一週息,則凝九歸一,漸晉升為“志”。
心元聚三而群,逢五而凝,滿九而升,五十息一起稱為“一道息”。]
[有升即有降,能聚也能散,因群三升九合一,其數為十,合可升元一統,降可散元分十,其間亦有主次之分,謂三魂七魄之別。]
[五十息雖合為一道息,未必能升為“志”,惟其合則自然生晉級之勢,大增蛻升為志之機率。
數量多寡之別,非品階高低之分。
特殊者,一息心元即可凝“志”,甚至蘊出“靈”,此即一息通靈,直通凡境九階。]
[然由一息心元蛻變之靈,或極微弱,數量極少,然從品階言,確已達靈階。
既靈,則可漸長,同時返照凡境九階,賦其靈性,遂有靈性、靈慧、靈情、靈思、靈念、靈意、靈韻、靈志、靈息之別。]
[人生自誕育以至成長,由成長而至成熟,已然步入凡境之九階。
若無一定之修行法門,則終生止步於凡九,難以逾越。
蓋物壯則老,成熟即壯,壯極則衰,往後則退九回六,六回三,三歸一而寂;
然亦有體衰歸寂而心元不寂或未寂者,猶存一念之靈,徘徊於陰陽之際,此類眾生,或稱為亡靈,或稱為鬼怪。]
[心凡九階為靈階,靈潤萬物,一靈通天地,萬道始於靈;
尋明方,辨清濁,定陰陽,一陰一陽之謂道,此乃道之本也;形而上者謂之道,此為道之勢也;
而人類即便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