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美麗國要賣飛船(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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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國家金玉都可以不管。
唯獨武國金玉得管。
這裡可是他的根。
武國政府找到金玉。
跟他商量在全國各大城市。
興建新型垃圾處理廠的問題。
金玉雖然沒有餘力去建設國家要求的垃圾處理廠。
但他還是儘量給出了折中的方案:
第一,一億建廠費金玉集團可以出。
但是地皮和施工隊伍。
全部由各個城市的地方政府來解決。
關於建設標準。
金玉集團卡的的很死。
無論是哪家基建公司承建。
一旦達不到金玉公司的標準。
必須全額賠付金玉集團的建設資金。
如果各市的基建公司蓋出了豆腐渣工程。
然後搖身一變成老賴。
那麼地方政府就要給金玉兜底。
否則金玉不可能拿著寶貴的資金去冒險。
第二,垃圾產量在20萬噸以上的城市。
建設一座或多座垃圾處理廠都沒問題。
比如京都,年產垃圾超過千萬噸。
在這裡建設二十座垃圾處理廠金玉都沒意見。
業務量有保障。
企業的利益自然就有保障。
而像一些垃圾產量不足20萬噸的城市。
地方政府如果要強行上馬專案的話。
就必須給金玉集團兜底。
要麼地方政府將管理工作做到位。
將全市的垃圾都集中到垃圾處理廠。
要麼地方政府就要給金玉的公司兜底。
以政策補貼的方式。
給垃圾處理廠補齊2000萬的年利潤。
金玉在這方面可是很有經驗。
國內的某些人腦子太好使。
他們知道金玉的垃圾處理廠是盈利性質的。
到時候肯定會在垃圾輸送上動手腳。
你不是透過回收再利用垃圾盈利嗎?
oK,那我就在原材料上卡你的脖子。
別說是一年十萬噸。
不給我足夠的好處。
我讓你五萬噸原材料都得不到。
金玉並不是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
實在是武國類似的大聰明太多了。
幹正事他們不行。
玩陰謀詭計。
全球領先。
如果這個兜底補貼的責任落實到地方政府這裡。
誰故意不給垃圾處理廠送貨。
就相當於是跟地方政府做對。
只有簽了這一條。
金玉才能放心地在各地建廠。
第三,員工工資超出1500元的部分。
一律由地方政府補齊。
為什麼金玉不讓陳曉光無限擴張。
就是因為【能源再生垃圾處理公司】的用工成本有嚴格的限制。
一旦底層員工的月薪超過1500萬。
就會大量吞噬公司的利潤。
而在武國境內。
想找到1500元的底層工人。
實在是太難了。
或者說壓根就不現實。
即使月薪漲到2000元。
很多人還愛答不理呢。
像分揀固體垃圾這種髒活累活。
月薪一般都是2500元起。
給3000元也不算多麼多。
金玉集團是被動在各地建廠。
給國家幫忙處理垃圾、改善環境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