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翎的無心之舉讓金玉瞭解到青水市自來水公司被告事件的來龍去脈。

從而發現了一個巨大的商機。

這個商機是什麼呢?

就是飲用水市場的大爆發。

這裡的飲用水和自來水剛好是相對應的。

在瓶裝和桶裝的飲用水面前自來水就變成了非飲用水。

說白了就是飲用水能直接喝進肚子裡,而自來水不可以。

這個時代到來了嗎?

還沒有,很多居民做飯、泡茶都是用自來水。

甚至有一些生活條件差膽子還大的人,都是直接飲用自來水。

他們連加熱的環節都省了。

正因如此,才會有114名受害者聯名去法院狀告自來水公司。

告到法院的人有114個。

那就說明現實中的受害者可能是這個數字的百倍,千倍。

這些受害者中有的人成天肚子疼。

有的人間歇性腹瀉。

最嚴重的已經被確診為慢性腸炎。

受害者的症狀不盡相同。

致病的原因都是同一個。

那就是自來水的水質出現了問題。

既然是水質的問題。

那麼受害者要求自來水公司賠錢沒毛病啊!

可是,當法院找到自來水公司的老闆時,事件出現了重大反轉。

自來水公司的老闆明確表示,他們的責任是去除水源中的雜質,並且對水源進行消毒。

關於這兩項工作自來水公司做得非常仔細。

從自來水廠輸送出去的水沒問題。

因此客戶生病他們不負責。

自來水公司的老闆這麼一申辯可把法官給搞糊塗了。

既然你的水沒問題,那麼民眾為什麼會大量患病呢?

直到此時,真相才大白於天下。

據自來水公司的老闆猜測。

應該是城市輸水管道老化滋生了大量的青苔和致病細菌。

從而對乾淨的自來水造成了二次汙染。

法官讓人詳細查閱了一下資料。

青水市的地下輸水系統已經35年沒有大規模更換過管道裝置了。

35年啊,輸水管道里得滋生多少青苔和致病細菌。

細思極恐。

由於事情太大了,法院不得不把市政廳也給拉了進來。

雙方共同商定解決方案。

最終法院和市政廳商量出來的結果就是:

一、責令自來水公司對114名受害者進行經濟賠償;

二、責令自來水公司對全市十個大區的輸水管道進行全面更新。

關於第一條裁定,自來水公司的老闆能忍。

無非就是賠償個一兩百萬,一咬牙賠就賠了。

關於第二條裁定,自來水公司的老闆忍不了。

全面更新一個大區的輸水管道要花費3000萬元的成本。

十個大區就是3個億。

自來水公司一年的純利潤才多少,也就1000萬左右。

自來水公司的所有權在政府,經營權每十年拍賣一次。

現任老闆是2011年1月1日正式入主公司的。

今年是他經營自來水公司的第三個年頭。

這才賺了2400萬就讓他拿出3個億去更換輸水管道,他能幹?

他能幹的起嗎?

自來水公司的老闆堅決抗訴。

並且說明了箇中緣由。

最後還要求市財政來出更換管道的錢。

市財政會拿出3個億來給自來水公司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