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黃明和程龍逃脫(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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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炎輝在接受警方審訊的時候交代了三件事情。
每一件對當事人來說都很致命。
張炎輝交代的第一件事情矛頭直指連海首富黃明。
他表示自己保留了與黃明本人的通話錄音。
張炎輝的口供是這樣說的:
“黃明親自給我打電話。”
“讓我幫他接待一個來自棒國的運動隊。”
“而且黃明還特意囑咐我。”
“這個運動隊攜帶了大量的昂貴器械。”
“所以最好是單獨安排他們。”
“讓他們遠離酒店的普通客戶。”
“我之所以沒讓人給這個運動隊登記入駐資訊。”
“也是出於對人員和財產安全的考慮。”
“從始至終我並不知道這夥人是僱傭兵或恐怖分子。”
“我在整件事中扮演的角色。”
“只是一個接待方而已。”
“黃明才是幕後主使。”
“如果說我真的有錯。”
“那麼我唯一犯下的錯誤。”
“就是違反了酒店運營的規章制度。”
“關於這方面的過失我可以認。”
“至於其它的我一律不認!”
市警察局長郭風雷看過這段口供後徹底被逗笑了。
好傢伙,這就開始狗咬狗啦。
節奏是不是有點快啊?
青水市警方例行傳喚了黃明。
但黃明拒絕到青水市做筆錄。
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
黃明這樣的頂級富豪。
不是青水警方一個電話就能叫得動的。
黃明本人表示青水警方有什麼想問的。
可以派人去連海當面問他。
不過他在第一時間就否認自己跟此案有關。
當青水警方人員在電話裡提到了18人運動隊的時候。
黃明是這樣回答的:
“18人運動隊確實存在。”
“不過這些人目前還在連海駐留。”
“張炎輝所說的18人運動隊明顯是在混淆視聽。”
“他就是藉著跟我通話的由頭嫁禍我。”
“你們青水警方但凡長點腦子。”
“就能想明白其中的貓膩。”
好嘛,黃明一記飛腳又將皮球給踢了回來。
青水警方拿他毫無辦法。
下面的警官問郭風雷。
要不要派一隊人去連海給黃明做筆錄。
郭風雷表示不用了。
像黃明這種人。
根本不是派過去幾個警察就能搞定的。
既然明知道是無用功,那還不如不做。
張炎輝交代的第二件事情。
矛頭直指連海財團副主席程龍。
張炎輝的口供是這樣說道:
“我確實為那夥僱傭兵提供了食宿服務。”
“但這是我的本職工作啊。”
“我開酒店不就是幹這個的嗎?”
“程龍則不同。”
“他至少派了四個得力的手下給僱傭兵充當司機或嚮導。”
“這個性質應該比我嚴重得多吧?”
“他們雙方在理論上不存在任何的交集。”
“為什麼程龍要派出那麼多手下給僱傭兵提供便利呢?”
“這隻能說明一件事情。”
“那就是程龍才是僱傭兵在青水本地的接應者,而不是我!”
貌似是為了配合張炎輝的口供。
警方收到了匿名人士寄來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