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管華昌涼透了(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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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郭風雷背後的金主,金玉的意思表達得很明白。
管華昌罪大惡極,不能留給他翻身的機會。
郭風雷將管華昌一案交由自己的得力干將雷雨去審理。
對方是市刑警大隊的大隊長,辦案經驗極為豐富。
怎麼形容呢,只要這個人是真的有罪。
那麼他到了雷雨手裡之後就會涼得特別徹底。
雷雨的長相十分粗獷。
但人家的辦案手法卻十分細膩。
一不靠打,二不靠恐嚇。
雷雨僅靠一個心理戰就能將對面的罪犯給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是個人就有弱點。
犯罪分子身上的弱點尤其多。
全看你能不能抓住。
雷雨做事極有條理。
老大郭風雷要的是管華昌犯罪的鐵證,他對此心知肚明。
而所謂的鐵證又細分為幾個方面。
比如黑惡霸痞。
工程造假。
賬目造假。
偷稅漏稅和行賄等等。
賬目造假和偷稅漏稅的證據比較充分,不需要雷雨去操心。
他的任務主要是把黑惡霸痞和工程造假這兩塊的證據拿到手。
至於說行賄,老大沒提,雷雨也裝作不知道。
那他喵的就是個大雷,弄不好會把人炸死的。
雷雨提審的第一個人是管華昌的打手頭目王大猛。
想拿到黑惡霸痞方面的犯罪證據找他準沒錯。
在正式審訊之前,雷雨讓王大猛看了一個人和兩樣東西。
一個人是唐燕。
兩樣東西是管華昌過去十多年的假賬和偷稅漏稅證明。
“我他喵!”看完這些之後王大猛的心裡拔涼拔涼的。
雷雨漫不經心地說道:“咋樣,心裡有數了沒?”
“給你看這些東西就是為了讓你明白一個事實。”
“管華昌這次肯定是涼了。”
“至於說你,是陪著管華昌一起涼透。”
“還是從死刑減到十五年,全看你的表現。”
“郭局可是說了,他可以給你一次轉作汙點證人的機會,但也僅此一次。”
王大猛聽得雙眼直放光。
15年刑期總比直接嘎掉強吧。
誰不爭取誰是傻子。
他今年才36歲。
如果被判上15年。
放出來的時候才51歲。
這樣計算也不對。
如果在裡邊表現得足夠好。
15年的刑期減上個三四年也不是不可能。
照這樣計算的話。
王大猛放出來的時候也就四十八歲左右。
他還有大把的人生可活。
“雷大隊,求你給我一次機會,我願意做汙點證人!”
“管華昌這些年欺壓百姓的證據賬本上可沒有。”
“但是我全都知道,我可以把那些髒事全都交代出來。”
王大猛已經看明白了,自家老大這一次肯定是凶多吉少了。
既然如此,自己何不順手推老大一把呢?
黑惡霸痞犯罪。
這一類證據只要給老大安大應該足夠他上牆了(死刑)。
自己作為重大犯罪事實的揭發者。
沒準真的能撿回一條小命。
“開始吧,交代得清楚點,不要有遺漏,完事就簽字畫押。”
雷雨揮手示意道。
“好,好!”王大猛連連點頭。
隨著王大猛一樁樁一件件地交代出管華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