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勝知道是誰了,也禮貌的回了一個資訊過去。

“不好意思,剛看到你的資訊,謝謝”

等了一會,對方沒有回覆,金勝正準備收起手機的時候,旁邊響起了一個女聲。

嘴裡說出來的話,正是自己剛發的這條資訊的內容。

金勝撇過頭一看,只見一個20來歲的女生,正盯著自己的手機,旁邊還有一個男生正舉著一個行動式攝像機在拍攝。

這一幕,讓金勝的眉頭不由得皺了一下。

這樣的行為,不說禮貌,甚至已經違法了。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處理他人的私密資訊,不得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手機內容屬於個人隱私資訊,未經允許偷看並當眾讀出來,絕對屬於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

這兩人是個半熟吧!

(缺心眼)

收起了手機後,金勝當即問道:“有事嗎?”

看到了金勝有點不情願的樣子,小姐姐立馬解釋道:“不好意思,我們正在進行地鐵隨機挑戰,把陌生人的手裡內容讀出來。”

“希望沒有對你造成困擾。”

這個時候,車廂內的好多人都看了過來。

金勝也沒較真,乾脆話也懶回,直接靠在座椅上開始閉目養神。

擺明了一副不想跟對方繼續互動的樣子。

小姐姐也不想再自討沒趣,訕訕的笑了一笑,準備起身走人,尋找下一個“受害者”。

可貌似那個男攝影師有點不肯了,走之前對著金勝嘟囔道:“裝什麼裝,人模狗樣的,還穿著一身的西裝,這是面試沒透過吧!”

“讓你上鏡,幫你引流懂不懂,活該打一輩子工。”

聽到這個話後,金勝猛的睜開眼盯著對方,氣場全開。

小姐姐估計是有點心虛,用手拉了拉男生的衣角道:“你快別說了,人家不願意就算了。”

男生顯然不想在這個時候丟面子,色厲內荏的說道:“怎麼,我有說錯什麼嗎?”

“你可是粉絲幾十萬的網紅,找他玩挑戰,那是看的起他。”

“咱們做了那麼多期的節目,什麼時候受到過這樣的待遇,不願意就直接說唄!”

“他倒好,閉著眼裝酷,真是搞笑。”

金勝也不想再慣著他了,乾脆利落的站起身說道:“知不知道你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行為,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這位先生剛才說,你們拍了很多期這樣的影片,並且在短影片平臺上的粉絲量有幾十萬。”

“要是這樣的話,可能已經觸及了《刑法》當中的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

“涉及大量個人資訊,進行傳播等盈利行為。”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聽到金勝這麼一說,女生有點擔憂,身體不自覺的往後靠了靠,彷彿想要找到安全的地方。

不過這個男生顯然並不相信。

當即冷笑道:“呲...你說犯法就犯法啊!”

“平臺上那麼多跟我們一樣的影片,怎麼不見得他們有事。”

“再說了,真要是違法,難道平臺不知道下架掉這些影片啊!”

“真是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