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那小姨的倆孩子怎麼辦呀?還那麼小,要不然接到咱這兒來?”黎明替孫蘭擦去臉上的淚水問道。

“不管,孩子姓常,又不姓孫,他有爹,雖然沒了娘,那姓常的有幾個臭錢,你不信看著吧,要不了多長時間,他會再找一個的。”孫蘭恨恨的說道。

“娘,常義再找一個,倆孩子會更苦的,吊了後孃手裡,那還能有好?”黎明擔心的說道。黎明清楚的記得,上一世,常義那個混蛋,仗著手裡有幾個錢,小姨還沒上百日墳呢,他就娶了小他二十歲的女人。

那個女人長得還挺漂亮,當然常義是花了大價錢的。要不然人一個黃花大閨女,怎麼可能嫁給他,還帶著兩個拖油瓶。

那個女人很精明,結婚前在講的,大的孩子常生可以留下,已經十歲,什麼話都可以幹,還能幫他爹殺豬趕集,小的孩子常徵六歲不要,愛誰要誰要。

常義還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他弟弟十八歲那年闖關東去了,隔了兩年,把他妹妹也帶去了東北。

兄妹倆深知他們爹的秉性,都選擇了離開,眼不見心不煩,常義把常徵扔給了他那個混蛋爹,說什麼他爹逼死了他老婆,就必須替常義養一個兒子。

常義爺倆踢皮球似的,踢著可憐的小長征,最後,常義他爹把常徵踢給了他的二兒子,無奈,常義的弟弟把常徵接去了東北。

常義的小新媳婦,好心留下常生,把常生支使的團團轉,把虐待常生當成樂子。常義的小新媳婦不久又給常義生了個兒子。

常義的小媳婦能說會道,是個召人的狐媚子,左鄰右舍的男人,還有去常義家拿豬下水的,收豬皮的,凡是跟常義有接觸的男人,無不像蒼蠅一樣圍著她轉。

常義每天清晨殺豬,然後趕集賣肉,中午吃點飯,睡點覺,下午出去收豬,像個陀螺一樣的轉。根本無暇顧及他這個小媳婦的心思。

一來二去的,常義的小媳婦就嫌常生礙事了。十歲的常生聰明伶俐,一點不隨他死去的娘,他也懂事了。

常生後孃的小心思他門兒清,他爹去趕集,常義的小媳婦就是家裡的女王,當著常生的面,給她孃家東西,錢。

最可氣的是,常義的小媳婦當著常生的面,和別的男人調情,甚至動手動腳。完全不把常生放在眼裡,她篤定常生不敢在常義面前亂說。

後來,常義的小媳婦又生出壞心思,對常義吹枕邊風,說常生這麼大了,完全可以把他帶去集市學手藝了,等常生大了,也可以自立門戶,娶妻生子。

常義想想也是,還感恩戴德的替常生謝謝,誇小媳婦雖然是後孃,但是勝似親生啥的。而且還建議常義,給常生買輛腳踏車,收豬的時候也可以帶上他,讓常生學本事。

這昏了頭的常義一一答應,也不讓常生去上學。這常生的腦子隨了常義,這常義一天學沒上,可論算賬誰都騙不了他。

“小子,是我常義的種,上學有啥用?看你爹我,一天學沒上,照樣做買賣,誰欠賬欠多少,都在這腦子裡。沒有不服的。”常義在一次考驗常生的時候說道。

於是很自然的,常生跟著常義收豬賣肉。對這件事,常生還是不牴觸的。比起在後孃的眼皮子底下,接受後孃的種種刁難和虐待,他更願意跟他爹出去瘋。

而且,怎麼說他還是個孩子,到了集上,常生可以隨意走動,有時候常義還會塞給他幾毛錢,讓他去買糖葫蘆吃。

常義再怎麼不好,也是常生的親爹,在常義的眼裡,他還是很看重常生的。只是常生這自在的日子沒過多久,更大的傷害降臨在他的身上。

這天,常生騎著腳踏車,跟在常義屁股後頭去收豬,來到張家小莊。這家是張家小莊養豬的大戶,就在村頭住。

家主姓張,養了一頭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