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通報後,趙刺史迎了出來,將他們接入大堂,分賓主坐下後,李智雲道:“趙刺史,聽說您曾在永壽縣擔任過縣令,對嗎?”

“回王爺,下官在永壽縣任職多年。”

李智雲點了點頭,道:“孫奮是永壽縣安平鄉清泉村人氏,他的父親被同族之人孫長衛所害,那年孫奮才十歲,他發誓為父報仇。幾年後的一天,孫奮的伯父在家中宴客,孫長衛也在座,孫奮用一塊磚頭砸死了孫長衛,結果被官府抓獲,判以極刑。聽說,是趙刺史積極運作,才為孫奮洗脫了罪名,是嗎?”趙長林點了點頭,道:“王爺所聞不虛,下官為孫奮的孝義所感動,這才上書朝廷,為他求得免罪,並將他留在身邊聽用。豈知孫奮不知回報,竟然勾結盜匪,謀財害命,真是枉費了下官的一番苦心。”

“孫奮那是咎由自取,與趙刺史何干?”

“孫奮和呂四方皆是下官部屬,他二人犯下如此重罪,下官未能及時洞察其奸,負有失察之責,請王爺責罰。”

“孫奮和呂四方所為皆是個人行為,請趙刺史不必自責。”李智雲道,“然而,依本王判斷,他二人皆不是主謀。依趙刺史所見,這幕後主使之人究竟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