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四章 三進宮(七)(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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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一是,他與警方的關係說不上多好,甚至很糟糕,上次出了誘供的事,就搞得警方十分難看。如今難得抓住他的小尾巴,警察不得趁這個好機會查他個底掉?
二來他本身也不乾淨,不提小說中涉及的古墓內容、衛星照片以及這次趙君那個破綻,單是煙市發生的一切就夠他喝一壺了,畢竟殺人現場留下了血液樣本,這就是極大的疑點,警方極可能併案調查,他就算自信警方拿他沒辦法,看守所呆夠天數是肯定的了,有極大可能還會被長期羈押。
可他又不得不做出自首的選擇,因為盜墓行為暴露在警方眼前,隱瞞是肯定隱瞞不下去的,臥底趙君的承諾他既然不相信,便只能爭取主動。
而透過與警方的接觸,他對自己能儘快離開看守所這件事,更加悲觀了。
從大隊長方振種種表現以及對待他的態度來看,對方肯定與趙君認識,很可能就是臥底計劃的策劃管理者。
這次梅謙坑了趙君一把,在輿論監督的情況下,違規報復絕對沒有,被穿小鞋是存在極大可能性的。
暴力機關麼,一向強勢。
我請不請你是我的事,你配不配合也是我的事。你囂張到掀桌子,那更是我的事,你不給我面子,那我也就不給你面子……
所以,梅謙根本沒指望能儘快出去,甚至做好了長期奮戰的準備,還安慰自己,正好趁機好好梳理一下小說的大綱。
但現實與他預想中的並不相同。
提審時,警方不斷絲毫不提他小說中的古墓,甚至連煙市的案子,也絕口不提,就好像這些事根本不存在一般。
然後,也不知是吳老教授真的給力,還是輿情監督的作用,一切的流程都加快了。
相比於處處針對,甚至當了片警還要找事的秦森。就算一見到梅謙總板著張臭臉,這個夏都刑偵總隊的大隊長方振並沒有在取保候審這件事上設定障礙。
於是,僅僅在看守所住了五天,梅謙就得知,自己取保候審的手續竟然都辦好了……
這一次,毛毛和寧馳得到了確切的訊息,早早就在門口等候了。
隨行的還有呂天路和他的老師吳教授。
只是,梅謙的表情卻很奇怪,沒有第一時間就朝著張開手臂的毛毛衝過去,更未表現出重獲自由那種喜悅出來。
甚至,他在看到一輛經過的公交車時,還腳步停頓,悵然所失地怔了怔。
有什麼不同呢?大概,梅謙已經沒有了前兩次那般複雜的心態……
:()聽說我是盜墓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