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後續(下)(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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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發帖的人信誓旦旦說看到他被警察帶走,甚至還有圖有真相。
關鍵是,那個一看就是p出來的照片,還真特麼有人信。
這要不趕緊更幾章,豈不是坐實自己被捕的訊息?
可他剛剛進入狀態,還沒寫到一千字,門鈴又響了。
思路被打斷,他皺眉開啟了門,卻見毛毛重新回返,身後還跟著一個高瘦的青年。
“謙哥!”青年當先一鞠躬。
“寧馳,這麼早就報到了。”梅謙臉上僵了一下,接著露出笑容,將人讓了進來。
“嗯,家裡都安排好了,完全沒有後顧之憂,以後我就跟您混了。”寧馳換了拖鞋後,鄭重地站到梅謙對面。
梅謙乾咳了聲,這語氣,好像對方已交代完後事,要加入什麼非法組織似的。
他瞄了眼在一旁偷笑的毛毛,強調了自己作為奉公守法公民的光榮身份,接著談起了工作上的事。
首先簽訂僱傭合同,基本工資與毛毛相同。
而寧馳作為新人,初期就跟在毛毛身邊熟悉工作內容。
然後梅謙想著自己碼了一半的小說,就準備打發他們走,可毛毛這時卻掏出手機,給他看了一條資訊。
原來是西域省電視臺新籌備了一款綜藝節目,邀請梅謙參加,給的價錢不低。
“聽他們來電說是個沙漠旅遊節目,具體事宜需要對方來人面談。謙哥你可能會全程參與,錄製時間大概兩個多月。”毛毛翻開小本子,上面被她細心地記錄了許多資訊。
梅謙第一時間就打算拒絕。自己一腦門官司呢,哪有心情參加什麼節目?
可毛毛繼續說道:“這款節目的製作人是你的忠實粉絲,一直活躍在你的粉絲群,你進看守所的時候據說他還發起過請願活動。不過因為參與的人太少,沒有成功。”
梅謙:“……”苦笑著嘆口氣,他又問:“什麼時候開始?”說著看向書房。
“十天之後。”
梅謙算了算,當即拍板答應。這麼好的讀者,總要表示一下支援。
“沙漠風大,毛毛就留在家裡,小寧跟我走這一趟。”他笑道,其實參加不參加綜藝倒也無所謂了,反正煩心事實在不少,西域省地域廣闊,風景壯美,好吃的也多。
嗯,賺錢都是次要的,去那裡逛逛,就當旅遊散心了。
:()聽說我是盜墓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