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有無(第1/1頁)
章節報錯
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苟實為我之所有,雖一毫而莫拔。
這句話意思是如果不是自己應該擁有的,即使是一絲一毫也不拿;如果真的是自己所有的,即使是一絲一毫也不讓別人奪走。
它體現了一種正確的財富觀和物權觀念。前半句體現了不貪婪、不佔有非己之物的高尚品質,這是一種廉潔、自律的操守。在面對利益誘惑時,堅守自己的原則,不去獲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如在商業活動中不進行不正當競爭獲取利益,在公共事務中不貪汙受賄等。
後半句則體現了對自己合法權益的維護。當自己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堅決扞衛,比如自己的智慧財產權被侵犯,或者財物被不合理佔用,要勇敢地主張自己的權利。這種觀念有助於人們在社會生活中保持公正、廉潔,並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
1 “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結構解析
? “苟非吾之所有”是一個假設狀語從句,表示假設的條件。“苟”是“如果”的意思,“非”表示否定,“吾之所有”是一個偏正結構,“吾”是定語,“所有”是中心語,意思是“我所擁有的東西”。
? “雖一毫而莫取”是主句。“雖”在這裡是“即使”的意思,“一毫”是“一根毫毛”,這裡指代極其微小的東西,是賓語前置,正常語序是“莫取一毫”,“莫取”是謂語動詞,表示“不要獲取”。
2 “苟實為我之所有,雖一毫而莫拔”結構解析
? “苟實為我之所有”同樣是假設狀語從句。“實為”意思是“確實是”,整個句子意思是“如果確實是我所擁有的”。
? “雖一毫而莫拔”是主句。“拔”是“拔除、奪走”的意思,正常語序是“莫拔一毫”,意思是“不要奪走一根毫毛”。
這兩句話透過假設的條件和對應的結果,形成鮮明的對比,表達了一種對待財物的正確態度:不是自己的不要覬覦,是自己的要堅守。
在《前赤壁賦》中,蘇軾透過“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苟實為我之所有,雖一毫而莫拔”這句話,深刻地表達了自己的情感與思考
情感方面
? 豁達超脫:蘇軾被貶黃州,政治上遭受重大挫折,內心憤懣痛苦,但他卻能在文中表達出對身外之物的釋然。如不是自己的,絲毫不去求取,展現了一種不貪戀、不糾結於物質利益的豁達胸懷,從對得失的執著中解脫出來,讓內心獲得寧靜與自由
? 樂觀曠達:面對困境,蘇軾沒有陷入哀怨自憐,而是以積極的心態看待世間萬物。他認為江上清風、山間明月等自然美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是造物者的無盡寶藏,可供人們共同享受,以此來慰藉自己和友人,體現出在逆境中依然能發現生活美好、保持樂觀的情感態度
思考方面
? 對物質與精神追求的反思:蘇軾借這句話,對人們通常所追求的物質財富進行了深刻反思,暗示過度追逐物質是無益的,應更注重精神層面的富足與滿足。如清風明月等自然之物,雖無實際經濟價值,卻能給人帶來美的享受和心靈的愉悅
? 對人生得失的理性認知:他認識到世間萬物皆有其歸屬,強求不得。人在面對得失時,應保持理性和淡定,既不盲目貪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也不輕易放棄自己應有的權益,體現了一種對人生的深刻洞察和成熟的處世哲學
:()困惑者的自救自問與自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