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服不服?不服打到你服!(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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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我們雷電突擊隊因為經常需要執行對外任務,曾經獲得過軍區的特許,不需要穿著本國軍服。”
“還有,這個墨鏡是剛才太陽太晃眼了我才戴著的,我現在摘了可以了吧?”
雷戰心中,也是猶如日了狗一般的無語
他雷戰在東南軍區這麼長時間了,一直是這個裝束好吧?
標誌性的外軍軍服,外加一副炫酷的太陽鏡。
不管哪個糾察兵看到了,甚至領導們看到了,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個還是列兵的小糾察兵是怎麼回事,怎麼這麼認死理呢?
雷戰現在心情非常不好,已經到了要爆發的邊緣。
要不是顧忌著糾察大隊還有個高手林泰,說不定現在已經發飆了。
區區一個小列兵,也敢管他雷戰的事情?
能夠放下面子給他解釋,已經算是雷戰大發善心了。
要不然,以他的性格,恐怕早就按照部隊的規矩解決了。
所謂部隊的規矩,就是一對一的切磋。
贏的一方,擁有話語權。
這也是激勵士兵們努力訓練的一個不得已的辦法。
一團和氣的部隊,是打不好仗的。
往往就是那些調皮搗蛋的刺兒頭兵扎堆的部隊,遇到困難情況反而能夠爆發出驚人的戰鬥力。
這一點,已經經過了無數次戰爭的驗證,算是一條不成文的鐵律。
在部隊中,霸凌是不被允許的,但是切磋的話,只要雙方同意,下手不要太過分,基本上軍官們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做沒看見。
沒有哪個指揮官,會希望自己的部隊是一群乖乖仔組成的。
那往往意味著,這支部隊的戰鬥力非常一般
然而,讓雷戰沒有想到的是,對面的這個糾察新兵,彷彿根本聽不進去他說話一般,反而更加的來勁了。
“雷戰同志,理由誰都會找。可是你身穿外軍軍裝,臉上戴著太陽鏡,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既然你的行為不符合《糾察條例》的規定,我就有糾察的義務,還請配合我的工作,出示你的軍官證。”
林泰話音剛落,包括譚曉琳在內的幾個女兵,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她們這些女兵,包括譚曉琳這個教導員在內,對於雷戰專橫跋扈的作風,已經不堪忍受了。
雷戰不僅處處用男兵的要求來要求她們這些女兵,甚至還要更加嚴苛!
這讓留洋幾年,自認為學了些自由民主的譚曉琳極為不滿。
而作為被害者的幾個女兵,則更是希望雷戰好好的丟一次臉!
一陣竊竊私語的聲音,在女兵們中間響起。
“這個糾察兵好有個性啊!居然連雷戰這個閻王都敢惹?他不怕捱揍嗎?”
“誰知道呢,我倒是希望這個小哥哥能夠打贏雷戰,殺殺他那股子全天底下他最牛的氣勢。”
“這個可很難啊,我聽說雷戰是連續三年東南軍區大比武的冠軍,手上功夫硬的很呢!這個小哥哥恐怕是要捱揍咯”
“你們誰去跟雷戰說說,能不能別打臉?這個小哥哥好帥啊,打臉我會心疼的!”
“呸!你這戀愛腦,這一路上這句話我已經聽了不下七次了雷戰那麼兇,你怎麼不去說?”
林泰聽力極好,這些竊竊私語,並沒有瞞過他的耳朵。
看起來,雷戰的作風跟自己記憶中是一般無二的啊崇尚暴力,能夠用拳腳解決的問題,絕對不會訴諸口舌。
這種人好啊不服氣,打到他服氣不就行了?
論起近身格鬥,整個東南軍區,他還真的誰都不怕!
就在林泰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