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5,週一

今天仍然是陰天。

林帥昨天和我說,他週五週六請了兩天假,過來把我接到他那邊去。

我就問他,去了之後,那我住哪啊?

他說住賓館或者住他家。

後來我想了想,住賓館肯定是短期的,不能是長期的住他家還沒領證呢,就住他家,我覺得不太好。

我跟他說了一段話。我說“我想了想,買了東西以後,才可以住一塊,但是不可以發生關係,領了證之後才能進一步發展。可以不?

我的身份證到期了,明天或後天我就去補辦身份證。我身份證怎麼也得一個月之後才能辦好,反正最近是領不了結婚證的,你看你還要不要來找我呀?

我擔心你就花五六千塊錢,把我弄到手之後再覺得我差勁就不要我了,然後我以後生活就沒有著落了。

如果沒跟你發生啥關係的話,我自個兒還能有信心自己一個人過都沒事。

如果你把我給拋棄了,那我真的是自個兒都沒信心過下去了。現在負責任的人我都碰不著。

而且我年紀這麼大,又沒長處。要是沒人搭理我的話,我自個兒還能安然的過下去,你可不要讓我經受挫折呀。”他也沒有回覆我。

我就又和他說,“要不我把60塊錢還給你算了。

我還是覺得我不:()愚蠢的我逐漸腳步凌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