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

老湯姆皺著眉頭說道:“他們都是普通人啊!這裡本就是以紡織聞名的村鎮,格林那小子做的就是販賣布匹的生意。因為原料便宜,這裡也彙集了許多裁縫在這裡練手,所以才有了那麼多成衣鋪子,價格也相對來說比較便宜,所以村裡的人都穿的不錯。”

潘恩心下了然,難怪他之前看到這村落裡的行人中很多都穿著華麗的服飾,感情是因為這種緣故。

“都是普通人的話,你怎麼不對他們下手?”

潘恩好奇地問道。

“什麼下手?你說的我怎麼聽不懂?”老湯姆故作不知地望了望四周,然後才壓低聲音說道,“國王最喜歡穿好看的新衣服,他為了穿的漂亮不惜花費重金。他他既不關心他的軍隊,也不喜歡去看戲,也不喜歡乘著馬車去遊公園——除非是為了去炫耀一下他的新衣服,他每一天每一點鐘都要換一套衣服,不是在更衣室就是在去更衣室的路上。有了這麼一位喜歡新衣服的國王,這個國家的裁縫地位自然很高,這裡作為裁縫最多的村鎮可是很受國王關注的!有一支近衛軍小隊就長期駐紮在村上,我可惹不起他們。”

潘恩聽得眼前一亮,這國王的背景說明怎麼聽著像是《國王的新衣》呢?這也能混搭進來?

“所以你擔心不小心吃了哪個裁縫,會被近衛軍小隊算賬?”

老湯姆訕訕地點了點頭。

“那你怎麼就敢對外來人下手,比如我?萬一我是個裁縫呢?”

“我看得出來。”

老湯姆面露得色,“我在這住了那麼久,怎麼會分不清一個人是不是裁縫?你那雙手我一看就知道沒幹過活。而且就算是,新來的裁縫又沒人知道他是裁縫。”

潘恩啞然一笑,自己倒是沒想到這一層,然後就打發走了老湯姆,自己去村鎮裡的成衣店去找給辛德瑞拉的行頭了。

只是潘恩一圈跑下來,但是卻沒有從成衣鋪子裡找到滿意的禮服。首飾和水晶舞鞋倒是在一家珠寶店裡找到了。為了找到滿意的禮服,他甚至對老闆們用上了惑心術(當然,他打從一開始就沒準備付錢,能白嫖的事情為什麼不幹?),得到的答覆就是店裡的禮服就是他們能拿得出的最好的禮服了。

不抱希望地進入最後一家看上去最破的成衣鋪子的時候,潘恩得到了驚喜。

這裡有一種美輪美奐的布料,不僅色彩和圖案都分外地美觀,還散發著一股淡淡的香氣,讓人一看之下就愛不釋手,讓人忍不住地沉醉於其中。

潘恩走了過去,輕撫了一下這塊布料,然後就把手放到鼻尖嗅了一口。

這是什麼味道?潘恩難以形容,只是感覺到十分的舒適。

“這位客人可真是識貨,一眼就相中了本店最好的布料,這種布料也是我們兄弟剛剛研究出來的,用最細的生絲和最好的金子紡織出來的。用這塊布料做出來的衣服,一定是這世界上最棒的衣服,我想就算是挑剔的國王也會喜歡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