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三去了房管局。

手續齊全,還帶土地證。

也就是說,這兩間商鋪下面的土地,也歸她們了。

甭管是拆遷,還是想加蓋,都好說。

過手續時,所有人都下意識的以為這兩件商鋪會掛在華遠盛名下。

沒成想,華遠盛主動開口要求:“掛在她們兩名下,一人一間。”

見所有人愣著沒動,華遠盛心裡咯噔一聲響:“她們上個月剛滿的16歲,名下可以掛商鋪吧?”

決定買商鋪後,他就特意找人打聽過。

年滿16週歲以上但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也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樣可以獨立購買商鋪。(八幾年的相關法律已經查不到了,我是根據現在的法律來寫的。)

華遠盛聽不懂官方話,他只知道,大概的意思就是,鋪子可以買在桃子梨子名下。

工作人員過了好一會兒才點了點頭:“可以。你確定要掛在她兩名下?你才52歲,也可以掛在你名下的。”

華遠盛大手一揮:“就掛她們兩名下,一人一間。”

至於要城市戶口?

華志剛悄聲說了句,姐妹兩如今在市一中上學,成績很好,又給人塞了幾包好煙。

那人心想,反正考上大學,戶口可以遷往大學,也算城市戶口,無非就是晚幾年罷了,就爽快的給放行了。

從房管局一進一出,華梨初姐妹手裡的錢,全沒了,換來了4個證。

兩本房屋產權證,兩張土地證。

祖孫三看著手裡的4張證書,總有種不太真實,好像在做夢的感覺。

華梨初捏了下自己的臉,是痛的,是真的!

她居然真的買鋪子了!

“小姨大爺爺她們都還在家等著咱,走,買點好菜,回去好好慶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