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大家都在努力活著(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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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天,這棟樓顯得很安靜。
當不用為食物發愁的時候,其實末世也挺好的。
每天吃飽了睡,睡飽了吃,不用上學,不用上班。
當然也有一些人,覺得這樣的生活有些無聊,因為他們在小說裡看到的末世,都很精彩的。
一個人可以獨享一個城市的物資,平常喝牛欄山的人,可以用茅臺來泡腳。
只能吃雞排可樂的人,則是變成牛排加紅酒。
那些找不到老婆的人,只要手裡有點吃的,加上幾分膽量就能與校花共進晚餐,與明星貼身肉搏。
末世對於大多人來說,這是一個重新洗牌的時代,是能改變命運的時代。
可是現在他們被困在這麼個單元樓內,吃的東西,也只是能吃飽而已,談不上任何好,連塊肉都看不到。
女人就更不要說了,這棟樓原本還是有很多女人的,可是磁暴那天都跑出去看錶演抽獎,只剩下他們這些懶得出門的男人。
他們現在最大的樂趣,就是找到單元樓內,那些漂亮女人的房間。
尋找那些女人的貼身衣物,然後用來意淫。
陸昂則是利用這段空閒的時間,來提升自己的身體素質。
藥劑就相當於是乘法,原先的身體素質越好,那麼使用藥劑後,效果才會更好。
無論如何,身體才是活下去最重要的籌碼。
上一世的陸昂,身體一直都不太好,因為從末世開始後,他就一直在捱餓,導致他營養不良。
即使屬性藥劑是他發明的,最後的他把所有的藥劑都吃了個遍,也只是讓他的身體速度和一個運動員相似,勉強可以面對幾個喪屍而已。
不過末世中能不能殺喪屍,並不是最重要的。
喪屍殺不完的,遇到喪屍最好的辦法,就是跑。
只要跑得比喪屍快,比喪屍持久,活下去的機率,就會無限提高。
腿跑不動的時候,他就鍛鍊手。
單手抓著長矛的尾部,保持靜止不動。
長矛的重量,大約有15公斤,非常重。
剛開始他只能堅持一分鐘,現在已經可以堅持五分鐘。
而他的目標是能堅持半個小時。
而且他還能一邊跑,一邊抓著長矛不鬆手。
堅持訓練一段時間後,陸昂又在跑步機的前方牆壁上,用馬克筆畫了好幾個圈。
接下來他則是後面一邊跑步,一邊用長槍,去刺牆上的圈。
剛開始的時候,他根本刺不中,好幾次都摔得鼻青臉腫。
練習一天後,他終於可以一邊跑步,一邊用長槍刺中目標。
接著他再次加碼,穿著全套的騎行服,戴著著頭盔,身後還揹著一個揹包,模擬在戶外遇到喪屍的真實情況。
就這樣,每天除了睡覺,吃飯,其他的時間,陸昂都在這樣地訓練著。
他經歷過末世,很清楚,等離開小區後,無論去哪裡,都會遇到喪屍。
哪怕是高不可攀的山峰,密不透風的叢林,偏遠無人的海島,都有可能出現喪屍。
喪屍是殺不光的,而一個人再強,正面衝鋒的時候,能殺死100多個喪屍,依然是極限。
只有跑得越快,越久,才能活下去。
陸昂每日都在鍛鍊自己,和興社的人也沒有閒著。
他們開始蒐集這棟樓的所有物資,每家每戶全都不放過。
只要是能吃的東西,包括貓糧狗糧,他們都蒐集起來。
並且他們還把這棟樓裡,只要是能裝水的容器,全都灌滿水。
他們也明白,或許很快就會停水停電,所以提前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