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這個原本應該休息的時間點,現在卻是求生者選擇出門的時間。

周存良7人,白天罵了陸昂一整天,現在又累又餓又困還渴。

“良哥怎麼辦?”林達永舔了舔嘴唇,絕望地問道。

“前狼後虎,我們似乎別無選擇,只有跳下去了。”周存良拳頭緊握,發出嘎吱的聲音。

“可下面的喪屍也很多,我們下去也會死的。”

林達永膽子還是太小,對於喪屍的恐懼,遠超過一切。

“怕什麼,大不了變成喪屍,我們還能報仇,要是餓死,就白死了。”

周存良對於陸昂的仇恨,已經大過於一切。

在有網路的時候,他就把這裡發生的事情,都告訴他堂哥。

他堂哥是刀頭舔血的盜墓者,也在這個小區。

“良哥說得沒錯,無論如何都必須殺死陸昂,否則我死不瞑目。”

“而且也未必會死,這些天我也觀察出來一些情況,這夜遊神晚上視力和聽力很好,我們正好可以利用這點。”

“這個要怎麼利用呢?”

“我每次丟下去一個東西,那些夜遊神都會聚過來,好奇地盯著東西看。”

“我試試看。”林達永拿起一個手機,朝著地下丟去。

啪的一聲,在黑夜中十分突兀。

“你大爺的是,這是我的手機。”周存良咬牙切齒。

沒過多久,果然在手機的屍體上,出現好幾個夜遊神,他們圍著手機看。

見此情況,周存良搬出一把凳子往下面丟去。

正好砸在一個夜遊神的腦袋上,當場夜遊神就死了。

“原來,還可以這樣殺人,良哥你也太牛了。”

林達永對於周存良的誇獎,如同滔滔江水,連綿不絕。

“別愣著,都趕快往下丟東西,把那群狗太陽的喪屍全都給砸死。”

周存良又抓起顯示器,丟了下去。

聲音很大,雖然砸到夜遊神,但是這次的並沒有死去。

反而聲音更大,把附近的夜遊神都吸引來。

“不用怕,全都吸引來更好,全都砸死後,我們更容易跑出去。”

周存良見他們不敢動,急忙說道。

都覺得十分有道理,於是接下來他們把這個屋裡的東西,能丟下的東西,全都丟了下去。

陸昂也被這個聲音吸引到,事實上他們丟手機下去的時候,他就注意到了。

原本他的計劃是,等他們準備逃跑的時候,他就用他的戶外手電筒,照射下面,以此來吸引喪屍。

沒有想到他們竟然採用這個辦法。

這確實是一個不錯的辦法,不過這個辦法有個限制條件。

那就是喪屍的數量必須比較少才行,這個小區很大,喪屍的數量也同樣多。

雖然大多數喪屍,都在小區外,但是裡面的也應該有個幾百上千個。

他們想利用這個方式,殺光喪屍,幾乎是不可能。

喪屍雖然沒有智商,就像動物和昆蟲一樣,可是喪屍也是生物,生物都有一個趨利避害的本能。

當喪屍發現走到樓下,就會被砸死後,但是他們的好奇心,又會讓他們不得不往前,這個時候,他們就會選擇站在外圍。

這樣的結果,就是喪屍越來越多,把這裡圍得水洩不通,反而更走不下去。

“良哥不行了,屋裡所有東西都丟下去,但是喪屍反而更多了。”

林達永絕望地說道。

“不用你說,我眼睛沒有瞎,我也知道。”

周存良本以為自己想了個很厲害的辦法,沒想到不僅沒用,還讓情況變得更糟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