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瘦金小楷(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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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這兒發現了一個十分有趣的男人。
他有著比鵝卵石男人更加強健的體魄,在舉手投足間,都散發著力量的美感。
用句後世的話來形容,那就是“行走的荷爾蒙”。
蕭淑還發現——這個男人的魅力不止於外在,內在也特別的有才。
在“老大哥”那兒學習了多年。
蕭淑的性格,除了有東方女性溫柔賢淑的一面,還具備鵝卵石姑娘那種熱情坦率的一面。
發現了楊朝升的小動作。
蕭淑縮回手,捋了捋額頭的劉海。
二人的交談,就這麼陷入了一陣冷場。
“哎——楊朝升,你怎麼會學一個昏君的字啊!”
還是蕭淑找了個話頭,打破了沉默。
“哦——您認識這種字型?
覺不覺得,他的字比人有骨頭?”
現而今,華夏可以說是一窮二白,工業生產薄弱的不行。
就連鋼筆、鉛筆、橡皮擦等文具都很難大批次生產,這些文具的價錢不但很貴,一般人還難以購買得到。
來光明夜校學習的學員,大多數用的,還是筆、墨、紙、硯,老幾樣。
這裡的“筆”,指的是由千年前大秦名將蒙恬發明的毛筆。
楊朝升在自個兒隨身小世界裡,雖然也收藏了不少作為戰利品的金筆。
他卻不好拿出來用,怕以後說不清楚。
楊朝升只好隨大流,去榮寶齋淘了一隻上好的狼毫小楷,作為書寫工具。
這狼毫小楷啊——尤其難選。
得虧了楊朝升在榮寶齋有一個相熟的主顧,倒手給了他一隻已然用水發開的狼尾全毫。
這一隻筆,屬於狼毫小楷中的佳品。
花了楊朝升整整十萬政府新發行的貨幣,不比買一隻低檔的鋼筆便宜。
好處,就是不扎眼。
不是行家上手,可分辨不出個好壞來。
有了好筆,當然得有好字不是。
作業本上的一手毛筆字,楊朝升用的是瘦金體。
瘦金體書法,知道的人都知道,是北宋時期有名的昏君宋徽宗趙佶所創。
瘦金體,是一種瘦挺爽利的毛筆字型,其特色是暗藏鋒芒。
有道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
誰能想到,這樣一種筋骨透勁,藏鋒潛銳的字型,會出自一個軟骨頭皇帝之手。
楊朝升愛其字而蔑其人。
作為華夏知識分子的一員,蕭淑也練過一段時間的毛筆字。
她在書法方面,自然不乏與楊朝升的共同話題。
“瘦金體大字尤可見風姿綽約處。
你寫的瘦金小楷,卻獨居一格,成就可追顏筋柳骨。”
女為悅己者容。
蕭淑的這番話,說的有點兒討好之意,卻並不是在吹捧。
楊朝升不知道的是,他的這筆瘦金體書法,已然入了幾位書法界大佬的眼。
蕭淑在給楊朝升批改作業時,發現他的毛筆字很不一般。
就拿給了,正巧在家的大領導父親一閱。
這一瞧不要緊,頓時,讓這位大領導大感興趣。
一通電話打出去。
他邀請了幾個四九城的書法大家,來家裡頭做客。
一同鑑賞,楊朝升寫在作業本上的瘦金小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