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位中年男記者搶著回答道:“沒錯,‘聚賢堂’飯店就是趙老闆開的,那可是我們四九城的第一傢俬人飯店,飯店剛開業時我就採訪過趙老闆。沒想到趙老闆又創造了一項歷史,在我們國內率先推出了明星代言廣告的商業模式,真不愧是時代的弄潮兒!”

中年男記者既有炫耀的意味,又有討好趙萬勝的意味,從肢體動作和言談話語當中能看出,他以認識趙文勝為榮。

這位中年男記者正是趙文勝請來的幾位記者中的一位,確實像他說的那樣,趙萬勝的聚賢堂飯店開業時候就採訪過他,兩人很早就認識,而且現在已經成為了好朋友。

“原來趙老闆,就是聚賢堂飯店的老闆啊!”

“當年聚緣堂飯店開業時,可是在四九城掀起了軒然大波,畢竟是第一傢俬人開的飯店。”

“在我印象中聚賢堂飯店開業的時候,我們的報紙也進行了報道,為我們帶來了不少關注度。”

……

人們議論紛紛,對趙萬勝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見到現場有些混亂,趙萬勝及時制止道:“請大家安靜!過去的事就不要議論了,還是請大家迴歸正題吧!”

於是有記者回歸正題問道:“我是每日商報的記者,據我所知明星代言廣告,只在資本主義國家存在,你覺得在我們國家應該存在這種商業模式嗎?普通百姓能接受嗎?”

趙萬勝一臉嚴肅地回答道:“我認為明星代言廣告的商業模式,既能推動我們國家商品經濟的發展,也能促進生產企業快速開啟市場,還能提升廣大文藝工作者的經濟收入,對三方都有利的事情,我相信這一商業模式一定能在華夏大地生根發芽,茁壯成長起來。”

“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隨著市場經濟深入人心,我相信廣大人民群眾,一定能接受明星代言廣告的商業模式。”

有記者繼續追問道:“雖然現在搞市場經濟,不再採用以前的‘統購統銷’政策,但是用明星代言做廣告是不是不妥?是不是存在不正當競爭的情況?”

“只要我們不做虛假宣傳,不誇大產品效能,不利用明星的光環誤導消費者,能如實介紹小轎車的基本情況,就不存在不正當競爭。”趙萬勝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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