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第二天部隊就打來了電報,催促他回去。

原主不敢耽誤,於是新婚第二天就辭別家人回到了部隊。

回到部隊上,才知道有緊急任務,因為需要保密,他也就沒告訴家裡,直接去參加任務了。

臨走前託了部隊裡的戰友,將他每月的津貼寄三分之二回家。

這次的緊急任務是去邊境,還是有一定危險性的,但如果不冒充,其實想要全須全尾地完成任務回來,也沒困難。

但原主覺得,自家媳婦看起來不像是個容易懷孕的,想讓她懷孕最好是能不兩地分居,所以原主就卯足了勁,想立個大功,就算是不升職,能獲得一個能讓家屬隨心的名額也行。

卻沒想到在執行任務的時候,勁一下子使大了,就成了傷殘。

梁朝明剛過來時的那一幕,就是當時原主受傷時的情景。

傷殘後的原主回到老家,整個人都變得很消沉,夫妻生活也降至了冰點。

原主雖然沒有喪失生育功能,但雙下肢截肢,再加上內臟的傷也沒好全,讓他在辦事的時候很是力不從心。

那就只能讓嚴小芳主動了。

但此時的嚴小芳已經討厭上了原主,又怎麼可能主動呢?

便推脫自己上了一天班累了,根本不敢讓原主碰她。

原主又不傻,自然看出來對方是討厭自己了,但其實私心裡,他也覺得現在的自己配不上嚴小芳了。

畢竟他現在已經成了廢人。

便沒有再強求。

如果僅僅是這樣也就罷了,可問題是原主不在的這段時間,嚴小芳因為耐不住寂寞,已經跟他們紡織廠運輸隊的一個畢建設的一個男工人偷偷好上了。

畢建設的老婆死了有兩年了,還給他留下了一個三歲的兒子,這些年畢建設不是沒想過再找一個,但他的那個兒子是個體弱多病的,三天兩頭就要看病吃藥打針,導致日子過得捉襟見肘,想找個合適的就沒那麼容易了。

而梁家人覺得兒子不在身邊,所以原主寄回來的津貼就都給了嚴小芳,嚴小芳的工資也是她自己拿著,因此婚後的她並不缺錢。

這兩個人一個缺錢,一個缺愛,很快就一拍即合,打得火熱了。

不過兩人當然不敢明目張膽,畢竟嚴小芳這可是軍婚,破壞軍婚的罪名,兩人都承擔不起。

更何況嚴小芳也是捨不得原主寄回來的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