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裡簡直就是一個毫不起眼的小透明,現在還是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不過樑朝明完全沒有怕的,畢竟殷長安的死確實是玄學,跟科學無關,他也沒有說與人聽,畢竟就算是說了,也不會有人相信。

然而,這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為殷長安的死,意味著他的任務已經完成,梁朝明隨時可以離開這個位面,擺脫這無盡的孤獨和壓抑。

臨走前,梁朝明又做了一筆賠本的買賣,趁著寒假,他坐著火車去了外地,用空間裡的幾樣東西,為原主積累了一筆財富。

梁朝明並沒有給對方買房子,畢竟他才 14 歲,尚未達到法定的成年年齡,在這個世界的規則下,即使他買了房子,也只能歸監護人所有。

而他現在的監護人,只能是殷家人,就以殷家對他的態度,房子若是落在了殷家人的名下,將來絕不可能還給原主。

所以,梁朝明覺得與其這樣,不如多給他存點錢,這樣可以讓他更有底氣面對未來。

梁朝明為他留下了足夠多的錢,只要他不揮霍無度,等他年滿 18 週歲後,剩下的錢足夠他買兩套房子,而且是位於好地段的大房子。

所以將來就算房子漲價了,剩下的錢就算是不夠買大房子,也能買套小房子。

再者說了,原主應該也不會窩囊至此,需要像個巨嬰一樣,讓自己爸什麼都給他安排好了,他總得學會自己奮鬥,學會保護自己,為自己爭取利益。

如果他只是個巨嬰一樣的米蟲,就算梁朝明給他留太多的錢也無濟於事。

此外,梁朝明還聯絡了房東,直接交了幾年的房租,並重新擬定協議,確保在原主 18 歲之前,不會因為各種原因被房主提前收回房子,被迫流落街頭。

梁朝明把每一件事都安排得如此周到,可謂是仁至義盡,他已經考慮到了原主未來生活的方方面面。

至於說原主說的保住他的家人,現在殷長安已經死了,自然不會有人再對殷家人下手,也算是完成了這個保住他家人的任務。

至於梁氏夫妻,以梁朝明對他們的瞭解,這兩個欺軟怕硬又貪生怕死的傢伙,絕不敢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