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這個時代一個中國人在美利堅的遭遇,這是一個人和整個《排華法案》的抗爭。

2015年3月16日,美國加州最高法院作出編號為s223736的裁定,頒出了一張遲到的律師牌照。

牌照的主人叫做張康任,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個獲得律師資格的華裔,卻於1890年在加州遭遇了拒絕。

禁止這位律師開業的唯一理由,是他來自中國。

林子軒事先並不知道張康任的事情,是張康任主動要求來見他的。

此時已經六十多歲的老者身體不大好,但卻很有精神,或許是因為同為哥倫比亞大學的校友,他選擇見一見林子軒。

這件事情在美國的華人圈裡引起了不小的影響,張康任格外關注。

自從美國的《排華法案》簽署以來,很多華人都在為廢除這個法案做出努力。

清政府自1876年起曾不斷對美國迫害華僑提出抗議,但因為國力軟弱,根本得不到美國的重視。

1904年4月27日,美國國會透過將所有排華法案無限期延長的議案,激起中國人民極大憤慨。

在1905年爆發了抵制美貨運動,迫使美國政府下令放寬教師、學生、商人和旅遊者的入境限制,但華人仍嚴禁如舊。

根據《排華法案》,中國人在美國無法入籍為公民,不能擁有房產,不能與白人通婚,也不能上法庭或擁有投票權。

總之,這部法案&ldo;以法律形式將中國人排除在民主程序和美國的自由承諾之外&rdo;。

也就是說,林子軒的這場官司自己不能出庭作證,只能委託美國的律師在法庭上為他辯護,一切都掌握在律師手中。

這只是華人在美國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一個方面而已。

馬克吐溫曾經寫過一篇小說,叫做《哥爾斯密的朋友再度出洋》。

小說裡華工艾頌喜正是聽信在美國這個&ldo;人間天堂&rdo;裡,&ldo;人人平等、不知憂愁&rdo;,於是漂洋過海,應募來美國尋找幸福。

但他剛到達港口,就遭到警察的痛打,隨之歷經一系列不平等的痛苦折磨,最後甚至被送進監獄,這一切只因為他是個中國人。

張康任精通美國的法律,他認為這是一個好機會。

既然《老人與海》在美國社會引起了巨大反響,那麼林子軒作為當事人,應該利用這種影響力提出出庭作證的要求。

一旦成功,可能只是個特例,但卻為華人在美國法院出庭做出了一個先例。

這將是廢除《排華法案》極為重要的一步,無論是否成功,都值得一試。

雖然張康任的目的不是為了替林子軒打贏官司,而是為了給生活在美國的華人爭取權益,不過林子軒沒有理由拒絕。

作為一個中國人,如果能夠為同胞做點什麼事情的話,他義不容辭。

☆、第六十章 彼得遜律師的日記

張康任並不是隻讓林子軒幫忙,他也能給林子軒提供幫助。

他雖然不是律師了,可卻精通美國法律,在美國的司法界有不少朋友,能給林子軒找一位靠譜的律師,前提是林子軒真的是《老人與海》作者。

林子軒提出了幾點證據。

其一,《大西洋月刊》收到的那封信,在信封上面有他一年前在紐約居住的地址和名字,可以找專家做筆跡鑑定。

張康任覺得這只能證明那封信是你寄出的,而不能證明你是《老人與海》的作者。

其二,林子軒曾在紐約的各大出版社奔波,或許會有人記得他的模樣,以此尋找證人。

張康任搖頭苦笑,在外國人眼裡,所有亞洲人長的都差不多,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