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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知道對方拿出的是什麼證據,所以楊會也不知道該怎麼打這場官司,不過到時候隨機應變即可。
劉用也把這件事告訴了他的朋友王慶偉,王慶偉知道之後,頓時檢視了自己的保險櫃,發現記錄劉用從夜總會出來的那個影片存檔不見了。
這影片存檔在這裡放著,王慶偉覺得比家裡放著都安全,而且放著這個沒有銷燬,而且如果以後有什麼困難,可以拿出存檔來要挾劉用,但是沒有想到,現在卻丟了。
王慶偉知道這存檔肯定是被對方有心之人偷走了,所以立即聯絡了劉用,把這件事告訴劉用。因為現在不告訴他,到時候上了法庭,對方的律師拿走這個證據,劉用也會知道王慶偉沒有銷燬,既然早晚知道,那現在王慶偉說出來,也會讓劉用不會對自己生多大的氣。
聽到王慶偉的電話,劉用差點氣暈過去,他真的沒想到王慶偉這麼卑鄙,沒有銷燬存檔,劉用對王慶偉一番大罵後結束通話了電話。
劉用也立即把這件事情告訴了他的代表律師楊會,楊會也跟王慶偉聯絡了一下,確認那影片裡面記錄的東西,楊會聽完之後,就已經知道該怎麼打這個官司。
這一次也是公開審判,所以也驚動了大批的媒體,還有那些死傷者的家屬,都來到了聽證席聽證。
開庭之後,王靜就拿出了那個監控存檔,在法庭放映了一邊,所有人也都看得一清二楚,這劉用是下午三點進入夜總會,然後到下午六點從裡面出來。
現在是高科技的時代,這法院也是與時俱進,與時代同步,什麼錄音播放器材,投影儀都有。
王靜放完這個影片之後,緊接著對被告人劉用逼問道;“十月十八號下午六點,你是不是從喜樂兒夜總會出來的?”
劉用直接承認道;“我是從哪裡出來的,不過我卻沒有在哪裡喝酒大秦帝國風雲。”
“你只回答是與不是就行?”王靜冷道。
“是。”劉用承認道。
王靜沒有再問下去,接著回到了自己的桌子上拿出了一個檔案,這檔案是這兩天在煙雲市的各大酒店、夜總會調查到劉用的消費單據,王靜看著這些單據說道;“十月二十八號,也就是你醉駕撞人的十天之後……。”
王靜話還沒有說完,楊會就立即舉手站起來說道;“反對,我的當事人沒有醉駕,辯護律是在誤導法官和陪審員。”
楊會話語一落,法官對王靜說道;“現在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劉用醉駕,所以請原告方的律師注意言辭。“
“是的,法官大人。“王靜點了點頭,接著繼續說道;”十天之後,你就又去一家夜總會喝酒,與多名女人拼酒,總共喝了有二十五瓶啤酒,三瓶紅酒。十月三十一號,你跟一群朋友去ktvk歌,你又買了三十瓶啤酒,三瓶白酒,一瓶紅酒,當場喝醉吐了房間裡面到處都是,十一月三號……,十一月六號……。“
王靜說完之後,接著把資料遞給了法官,法官也仔細的看了起來,看完之後,隨後給了陪審員。
王靜緊接著說道;“這些資訊完全正明被告劉用是個喝酒如命的人,到了夜總會不可能不喝酒,跟自己的朋友在一起,也不可能不喝酒。“
“這足以說明那天你到了夜總會里面喝了酒之後,才開車出來,因為你喝了酒,頭腦不清醒,才會發生了撞車事件。”王靜直視著劉用,口若懸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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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對,對方律師只是在一味的假設而已,沒有確鑿的證據。“楊會站起來說道。
“反對無效。“法官敲著驚堂木緊接著說道;”官司裡面,原告律師完全是在有證據的情況下假設,所以假設合理。“
這時王靜看著劉用逼問道;“劉先生,你這個嗜酒如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