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曼春成為了殭屍之後,其實是有自己的天賦異能的。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她是穿越而來來的,所以被“特殊照顧”了,汪曼春竟然有三個天賦異能。 其中就一個就是——催眠! 既然都決定暫時先不離開,解決自己之後吃飯的事情,那麼她就必須先想辦法,應付一下汪芙蕖。 將汪芙蕖派來“照顧”她的人催眠,先讓其中一個提前去英國那邊安排一下之後,汪曼春帶著其他人暫時留在了香港。 只是現在香港這裡的勢力也很複雜,汪曼春不想惹事,最後還是決定,先轉回內地。 汪曼春覺得血·奴應該挺好找的,畢竟現在世道不怎麼好,別的不說,孤兒什麼的到處都不缺的。 但是——汪曼春還是想的太簡單了! 沒錯,現在的世道,孤兒是不缺,但是血·奴也不是隨便誰都可以的! 也是的到了這個時候,汪曼春才發現,自己竟然這麼挑食! 做人的時候她也沒發現自己竟然會挑食啊!之前她跟展雲翔在一起的時候,那時候什麼苦沒吃過,野菜糊糊什麼在打仗的時候都算是好東西了,她雖然有空間,但是也是吃過的! 雖然味道不怎麼好,但是那時候她也沒覺得難以下嚥。 結果現在好了——她竟然對血液挑剔起來了! 之前在醫院的時候不也喝過血包嗎?那時候閉著眼睛,也就喝下去了,可是現在對著一個大活人——她是真的下不去口! 而且她還總覺得活人的血液有一種讓她很不習慣的味道,若不是餓極了,她覺得自己不會為難自己去喝的。 難道她喝不了活人的血液,她也要跟況天佑一樣,成為一個“營養不良”的殭屍? 要知道,況天佑跟山本一夫都是二代殭屍,但是就因為況天佑的“營養不良”,早期況天佑可是被山本一夫壓著打的! 她不知道自己還不好遇到“南毛北馬”的人,但是不管如何,她都已經習慣了“未雨綢繆”,所以讓自己多積攢一些力量是必須的。 還有就是,汪曼春是個顏控,因為血·奴是要供自己吸血的,所以汪曼春決定,自己必須要多挑幾個自己喜歡的才可以。 而現在的世道這麼亂,普通的老百姓能活著就不錯了,平日裡都吃不飽的,哪裡能將自己收拾乾淨,還能長得白淨?一個個都是皮包骨頭的,早就看不出原來的樣貌了! 再來就是身體素質了——到底是給汪曼春提供血液的,若是身體不好——早早的失血過多而死了可怎麼辦? 所以說,在這樣的世道下,想要找幾個長得漂亮的小哥哥、小姐姐——還要是孤兒沒什麼牽掛的,太難了! 就算是真有那無牽無掛的漂亮人兒,怕是早被那些眼明手快的賣到了——那樣的地方了! 所以最後走了不少地方,汪曼春才挑了二男一女三個血·奴! 但是對於一個“強迫症”患者來說,兩男一女——不對稱啊!這可不是要為難死“強迫症”了嗎! 所以最後——只能繼續找,找不到汪曼春是絕對不會放棄的。 終於有一天,汪曼春終於在一個楚館門口,見到一箇中年男人拉著一個髒兮兮的小女孩,跟一個一身粉塵味的女人在那裡不知道說些什麼! 這樣的世道,這樣的事情發生的太多了,汪曼春之前也見過不少次,早就學會不去在意這些了,但是就在汪曼春準備越過這三個人離開的時候,她突然聞到了一股非常誘人的香味。 是那個小女孩的血液的香味—— “好香!好誘人——” 因為這小女孩的血液,汪曼春本來都已經越過那三人了,又突然退了回來。 然後她看到了那雙已經被小女孩咬破的嘴唇上沾著的血珠—— 真是——誘人! “這個孩子多少錢?我買了!” 那個小女孩其實本來都已經絕望了,以為自己就要進到那樣的地方——雖然可以吃飽,但是她還是不想去! 她知道那是不好的地方,他們村也不是沒有人被買到那裡面去,她聽很多村裡人罵那些被賣進去的姐姐們,她不想被其他的婆婆們罵! 只是——這樣事情哪裡是她可以做主的,她不過是個“賠錢貨”,現在能賣些錢給家裡,她哪裡還有別的要求! 這麼想著,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