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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作案,甚至會影響到之後的案件審理,比如嫌犯要不要負刑事責任,如果要負刑事責任,是不是從輕或減輕處罰。
要是認定瘋子是嫌犯,結果冒出來一個兇手怎麼辦?
幫忙沒問題,不能幫來幫去搬石頭砸自己腳,陳局意識到這不是一件小事,暗暗慶幸部下頭腦夠清醒,原則性夠強。
人已經去了,就這麼回來不合適。
他權衡了一番,斬釘截鐵說:“明白了,小韓,你這些顧慮有道理,既然許多情況沒搞清楚,還是剛才那句話,協助兄弟公安局搞清楚。等搞清楚之後再出鑑定報告,再協助他們做工作。”
“是。”
“辛苦了,讓你又休不成假,我給曉蕾打電話,親自給她道歉。”
……
寧益安一字不漏全聽見了,韓博一結束通話手機就忍不住問:“韓支隊,你是說張大勇還不夠瘋?”
“不是不夠瘋,是精神分裂症與痴呆是有區別的。”
“什麼意思,不全是瘋子,全是傻子麼。”
“政委,你是專家,你解釋。”
以前知道他是雙碩士,知道他有一個法學碩士學位,但也只是知道。直到這一刻,直到聽完他向陳局彙報,周素英才真正意識到搭檔的法律水平很高。
她點點頭,微笑著解釋道:“寧局,精神分裂和痴呆其言行有一些相似,但原則上沒有任何關係。精神分裂是大腦功能紊亂,痴呆是生理器官衰退或其它原因導致大腦萎縮引起的。一個是非器官質性,一個是器官性病變。後者經ct或核磁能檢查出其病灶,前者無病灶。
也就是說張大勇不是什麼時候都瘋,也有正常的時候,至少相對正常的時候。發病時作案不用負刑事責任,相對正常的時候作案就要負一定刑事責任,畢竟他智力存在障礙,相當於未成年人犯罪。”
“寧局,周政委說得對,材料顯示他是瘋子不是傻子。”
小單翻出一份剛才看過的筆錄材料,起身道:“您看,他有時候不瘋,而且很聰明,村裡人個個認識,許多出去工作多年的人,別人記不得名字他記得。婚喪嫁娶,只要村裡有人家辦事,他保準到。不讓他上桌,不給他飯吃,他還不高興,逢人就罵誰家誰家不好。”
“他沒其它事,整天在村裡轉,當然個個認識。”
周素英整理好面前的材料,沉吟道:“他的智力水平不是五六歲,應該能達到七八歲。他的精神分裂症是間歇性的,且相對正常的時間較長,發病期較短。他雖然健忘,但在環境刺激和暗示下能想起許多事。”
韓博反應過來,脫口而出道:“政委,這不只涉及到醫學問題,還涉及到心理問題了。”
“他總是一個人,經常幻覺、妄想,會與腦子裡聽到的聲音對話,自語自笑,甚至會見到一些怪異離奇的幻象,時間長了很容易患上心理疾病。”
老甯越聽越煳塗,一臉疑惑地問:“韓支隊,周政委,精神有問題跟心理有問題不一回事?”
“不是一回事,我跟周政委剛剛討論的是人格分裂,人格分裂是心理學角度的用語,精神分裂是一個醫學概念。當然,精神分裂患者可能產生人格分裂的心理症狀,但並不代表人格分裂者就是精神分裂。”
“這跟案子有關係麼?”
“有!”
搭檔不愧是專家,韓博越想越有道理,不禁笑道:“要是嫌犯具有人格分裂症狀,那麼,等他恢復相對正常之後許多事極可能想不起來。曹局、鄭支隊和馮支隊雖然沒明說,但基本上認定被害人是張大勇殺的,考慮到這是一起命案,考慮到他從來沒接受過治療,一直把他羈押在看守所,而不是市局的精神病院。
換言之,專案組無意中保護了嫌犯的‘心理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