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部分(第1/5頁)
章節報錯
第二百六十一章 不能就這麼結束(求訂閱,求月票)
在絲河鎮,每年除夕家家戶戶會用芋頭做一道菜。
吃芋頭,遇好人,走好運。
儘管吃芋頭容易過敏,每年總要吃一兩口,圖個好意頭,圖個吉利。
今年在所裡過的春節,良莊沒這風俗,大年三十沒吃上芋頭,一直伴隨自己的好運似乎因此沒了,壞訊息一個接著一個。
開完第三次案情分析會,老部下歸家豪打回電話。剛簡單介紹完,他就表示愛莫能助。
不是不幫忙,是幫不上這個忙。
鄒某和被害人小紅在思崗及新庵期間,一直用普通話與人交流。他能模仿好幾個省的方言,但模仿不出帶那麼一點點口音的普通話。跟被害人有過接觸的農村婦女,一樣很難分辨出其中細微的差別。
很有道理,此路不通,自然不能耽誤人家工作,非要人家回來一趟。
第二天勘查作案現場,由於時間過去太久,期間下過幾場雨,晚上發現的血腳印殘缺不全,無法透過腳印搞清兇手穿什麼鞋,推測兇手的身高和體重。野外不是室內,生物物證更是一個沒提取到。
總之,不能說一無所獲,也沒什麼大收穫。
晚上的案情分析會,與第三次差不多,幾條線沒任何進展。
至於串並,遠在東華協查稅案的周處長倒是挺幫忙,只是一些案件尤其一些逃犯別說省廳不知道,市局都不一定清楚。上級關注的是大案要案和統計數字,沒那麼詳細的資料。
想查可以,幫你們協調,幫你們打招唿,你們安排民警一家一家挨個兒去跑。
兩個省,多少個縣,怎麼跑?更重要的是,鄒某和被害人小紅所說的話是真是假誰只有天知道。
偵破工作陷入僵局,屍檢報告終於出來了。
用法醫的話說死者軟組織並沒有完全液化,只要抓住溺水後各個器官的生活反應特點,生前溺水和死後拋屍不難區分。解剖沒發現溺亡的生活反應特點,死者內臟受損,基本可判定為他殺,左腹三處傷口中的第二個應為致命傷……
人肚子上有三個洞,被裝在袋子裡,袋子裡塞有水泥塊,然後扔進河裡,怎麼死的不言自明。
這份屍檢報告,有等於沒有。
一連開一下午案情分析會,跟老喬、老寧、秦大和王解放等人商量到最後,決定找個美術教師根據群眾描述畫一張鄒某頭像的素描,安排專人給周邊市縣公安局發協查函。
派人將技術民警在渠裡提取到的含血的泥土和雜草,連同從被害人身上提取的dna樣本送703生物物證實驗室比對,先把作案現場確定下來。
再就是上報各自市局,請市局刑偵支隊領導和刑偵專家過來指導。
命案,市局不能不重視。
今天安樂市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和兩位經驗豐富的刑偵專家過來聽彙報,明天南港市局刑偵支隊長和刑偵專家過來開案情分析會。
能做的全做過,該查的全查了,經費已經花掉十幾萬,領導和專家也沒什麼好辦法,只能幫著協調協調,讓南港安樂兩市的其他縣(區)留意留意鄒某的下落。
22天過去了,沒絲毫進展。
案件不破,專案不撤。
專案不撤,不等於人不撤。
範局張局碰了個頭,決定鳴金收兵。老喬和秦大回新庵,王解放回思崗,高長興留在打拐中隊給王燕打下手,兩個刑警中隊繼續幹原來的工作。
俗話說雷聲大雨點小,4。19案倒好,雷聲挺大,雨卻一滴沒下。
包括韓博自己在內,分局上上下下很鬱悶,跟打過一場敗仗似的,士氣受到極大影響。
“韓博,曉蕾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