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國民想到那個保險箱。

那玩意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他一個人想搬走,不是件容易的事。

就算他能搬得動,也走不快,這樣就很容易在路上被人發現。

大半夜的自己扛個保險箱在外面走,等於腦門上貼了個“我是賊”。

這法子不行,還是想辦法把保險箱開啟直接拿錢。

但他盜竊那麼多年,從來沒幹過這種活,也沒學過開保險箱的本事。

那玩意既然叫“保險箱”,肯定夠“保險”,想開啟它恐怕難度不小,弄出點聲響的話,屋裡的人肯定會被驚醒,也就免不了一場惡鬥。

思來想去,雷國民最後決定,直接先把人嘎了。

那人身上肯定有保險箱的鑰匙,直接拿了鑰匙開鎖,豈不省事。

反正已經決定好殺人了,先殺後殺沒什麼區別。

先殺反而能省自己不少事。

就這樣,雷國民偷偷摸進屋內,手起刀落,那熟睡中的男人頭就歪在了一邊,脖子上的血飛濺了出來,鼾聲也戛然而止。

雷國民觀察了一下,確定男人已經死了。

他的衣服就扔在一邊,雷國民拿過衣服翻口袋,在一個口袋裡摸到幾張紙幣,拿出來一看,大概是10幾塊。

他也不客氣,把錢塞進自己口袋,繼續摸別的口袋。

另外一個口袋裡,他摸到了一串鑰匙。

雷國民那個興奮啊,就好像拿到了寶庫的大門鑰匙一般。

事不宜遲,他拿著鑰匙就往另外一個屋走去,保險箱就在那個屋裡。

但剛剛一隻腳踏進門口,他就傻眼了。

上次來的時候,他明明看到只有一張床,此時看到的,卻是雙層的鐵架床,有上下鋪,鋪上還躺著幾個人,正鼾聲大作。

“這他媽什麼時候換的床。”

雷國民以為殺了一個人就萬事大吉了,想不到這屋裡居然還有好幾個。

殺不完,根本殺不完。

而且這麼多人,他嚇都嚇死了。

剛才那人要是死前喊一聲,那這時候自己……

雷國民渾身一熱又一冷,差點沒有尿失禁。此時哪還顧得上什麼保險箱,趕緊溜吧。

他馬上退出屋子翻牆逃走,路上把菜刀和鑰匙都扔了。

這是他第一次殺人,卻沒拿到一分錢。

哦不對,他還是有所收穫的。

事後數數了那幾張紙幣,一共是16元。

被他殺害的那個男子26歲,是剛剛來廣州打工兩個月的一個貴州小夥子。

雷國民第一次作案顯然是失敗的,不過,錢雖然沒弄到,他卻得到了經驗。

這讓他明白,實踐永遠比紙上談兵更重要。

而且,遇到突發事件的時候,首要的是全身而退,正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

那次作案之後,他老實了一陣子,畢竟是非常時期,他可不能主動去送人頭。

當時雷國民判斷,警方應該不會找到自己,但他還是提心吊膽的,在路上看到警車就想躲。

一個多月後,這件事情就逐漸平息了,雷國民為自己躲過一劫感到慶幸,同時膽子也更大了。

他開始籌劃著再次作案。

1993年10月底,雷國民來到了中山市。

很快,他就盯上了國際大酒店。

在他的概念裡,能住得起這種酒店的,都是有錢人。

不過他自己肯定是住不起的,所以他在這個酒店附近,找了一個不需要登記的小旅館。

白天的時候,他就去酒店踩點。

但幾天觀察下來,他卻有些失望,因為這裡不具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