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慧群不為所動。

兩個人一起旅行,可是互不干涉,不揪不睬。

火車一直往北駛去。

一路上風景如畫,若果真想苦中作樂,也不是不可能,萬亨自從軍以來,深知生命無常,他決定每日無論如何要抽出時間出來享受清風明月,憂慮管憂慮,並不能阻止他珍惜光陰。

在湖區的遊客街,他若即若離跟在她身後,她知道他在那,只是不予理睬,自顧自購買紀念品。

有時轉過身子,不見了他,心又會一沉,啊,終於走了,不一會他又出現,原來只是開小差去買熱狗吃。

有一女孩問慧群「到了蘇格蘭,你會與他說話吧。慧群低下頭,」我不去蘇格蘭。「那天下午,他走近她身邊,坐在她隔壁。他輕輕說:「明日我要隨隊伍出發,軍令如山,不得不走。」

慧群佯裝聽不見。

「我會囑律師寫一封信給你,說一說事情經過,請你細閱。」

她仍然不語。

萬亨低頭嘆口氣,站起來離去。

那同一女孩驚嘆:「你放他走?」

慧群忽然對陌生人抱怨起來:「你有所不知,他是有婦之夫。」

誰知那女孩說:「那又如何,他跟著的可是你呀。」

另一位女士也冷笑一聲:「你不會把他搶過來?」

慧群錯愕,沒想到這一班遊客道德觀念如此鬆懈,一定是被日光與風薰昏了頭。

她懷著一顆破碎的心回到家,幸虧表兄弟姐妹眾多,天天吃喝玩樂嬉笑,無憂無慮,她不致於陷於情緒低潮。

可是表姐時時發覺她一人躺在繩網發呆。

「什麼事?」

「失戀。」

「不要緊,那人配不起你。」

「你又沒見過他,你怎麼知道。」

「噫,無論他是誰,我們一定要那樣想,豈可洩氣,焉能妄自菲薄。」

慧群忍不住笑出聲來。

「累敗累戰,再接再勵。」

慧群沒好氣。

正在此時,郵差送掛號信來,慧群簽收,是一隻厚厚的牛皮紙信封,起初慧群以為是學校檔案,折開一看,是一封出馬玉琴律師寫的信。

那封信附看各種證明檔案,又將事情起末詳細敘述一遍,最後,並註明,在法律上,她的當事人周萬亨這一段虛假的婚姻已宣告無效。

慧群讀了律師信之後心中憫然。

照說她應該覺得十分高興才是。

再是誤會冰釋後她一點也不覺得慶幸,她已經受傷。

記得那日她找上門去,來開門的是一個嘴叨香菸的華裔男子,衣衫不整,吊兒郎當地上下打量她。

「找誰?」

「周萬亨。」

「你是誰?」十分感到興趣。

「他的朋友曹慧群。」

「呵,大學生,失敬失敬,萬亨在醫院。」

「不會是意外吧?」

「不,他去探人,」神態曖昧,「在聖凱萊醫院三樓,你去看看便知道了。」

神情猥瑣,故意啟人疑竇。

他不一定是壞人,可是在他的環境,他那種言行舉止是可以被接納的。

他並不喜歡她,可能做一家人都不喜歡她。

有電話找她,打斷思潮。

這次聽土是周萬亨的聲音,她沒有把電話結束通話。

她問:「你在什麼地方?」

「我在赤柱軍營。」

慧群跳起來,那離開她家不過廿分鐘車程。

「我派回來駐守,九個月後可以退役。」

慧群露出笑意,「有志者事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