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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慧群不為所動。
兩個人一起旅行,可是互不干涉,不揪不睬。
火車一直往北駛去。
一路上風景如畫,若果真想苦中作樂,也不是不可能,萬亨自從軍以來,深知生命無常,他決定每日無論如何要抽出時間出來享受清風明月,憂慮管憂慮,並不能阻止他珍惜光陰。
在湖區的遊客街,他若即若離跟在她身後,她知道他在那,只是不予理睬,自顧自購買紀念品。
有時轉過身子,不見了他,心又會一沉,啊,終於走了,不一會他又出現,原來只是開小差去買熱狗吃。
有一女孩問慧群「到了蘇格蘭,你會與他說話吧。慧群低下頭,」我不去蘇格蘭。「那天下午,他走近她身邊,坐在她隔壁。他輕輕說:「明日我要隨隊伍出發,軍令如山,不得不走。」
慧群佯裝聽不見。
「我會囑律師寫一封信給你,說一說事情經過,請你細閱。」
她仍然不語。
萬亨低頭嘆口氣,站起來離去。
那同一女孩驚嘆:「你放他走?」
慧群忽然對陌生人抱怨起來:「你有所不知,他是有婦之夫。」
誰知那女孩說:「那又如何,他跟著的可是你呀。」
另一位女士也冷笑一聲:「你不會把他搶過來?」
慧群錯愕,沒想到這一班遊客道德觀念如此鬆懈,一定是被日光與風薰昏了頭。
她懷著一顆破碎的心回到家,幸虧表兄弟姐妹眾多,天天吃喝玩樂嬉笑,無憂無慮,她不致於陷於情緒低潮。
可是表姐時時發覺她一人躺在繩網發呆。
「什麼事?」
「失戀。」
「不要緊,那人配不起你。」
「你又沒見過他,你怎麼知道。」
「噫,無論他是誰,我們一定要那樣想,豈可洩氣,焉能妄自菲薄。」
慧群忍不住笑出聲來。
「累敗累戰,再接再勵。」
慧群沒好氣。
正在此時,郵差送掛號信來,慧群簽收,是一隻厚厚的牛皮紙信封,起初慧群以為是學校檔案,折開一看,是一封出馬玉琴律師寫的信。
那封信附看各種證明檔案,又將事情起末詳細敘述一遍,最後,並註明,在法律上,她的當事人周萬亨這一段虛假的婚姻已宣告無效。
慧群讀了律師信之後心中憫然。
照說她應該覺得十分高興才是。
再是誤會冰釋後她一點也不覺得慶幸,她已經受傷。
記得那日她找上門去,來開門的是一個嘴叨香菸的華裔男子,衣衫不整,吊兒郎當地上下打量她。
「找誰?」
「周萬亨。」
「你是誰?」十分感到興趣。
「他的朋友曹慧群。」
「呵,大學生,失敬失敬,萬亨在醫院。」
「不會是意外吧?」
「不,他去探人,」神態曖昧,「在聖凱萊醫院三樓,你去看看便知道了。」
神情猥瑣,故意啟人疑竇。
他不一定是壞人,可是在他的環境,他那種言行舉止是可以被接納的。
他並不喜歡她,可能做一家人都不喜歡她。
有電話找她,打斷思潮。
這次聽土是周萬亨的聲音,她沒有把電話結束通話。
她問:「你在什麼地方?」
「我在赤柱軍營。」
慧群跳起來,那離開她家不過廿分鐘車程。
「我派回來駐守,九個月後可以退役。」
慧群露出笑意,「有志者事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