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瑪莉莎。他沒有對自己所做的這一切感到這後悔,他不是成了沒有感情的怪物,而是他認為已經看淡了這些悲劇。現在,甚至連家人的影子也在他地大腦中模糊起來。

有時候,史密斯懷疑他是不是活化石,已經活了幾個世紀,幾千年甚至更久的時候,在這一段流浪的時間裡,經過艱苦的精神修煉後,他的腦海裡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些酸甜苦辣的塵世經歷。那些生離死別、屍橫遍野的場面,一遍又一遍在眼前上演。他今生所經歷的這些原本看起來很悲憤的事情,對應腦海中所記憶的那些悲劇來說,似乎顯得太平常了。

不過,歸根到底,他現在還是人類。雖然他神通廣大,能夠控制別人,但他終歸還是一個有著生命體限制的物種,有著人類應該具備的某些慾望。就比如此刻,他眼睛就放到了一位走進咖啡廳的曼妙的金髮女郎的身上。

夢一般迷離的眼神,頭髮蓬鬆柔軟,性感的身軀,再配上一身紅色的衣服。讓她一下自就成為了所有男人注目的焦點,也讓咖啡廳裡的其他女性。黯然失色。

史密斯笑了起來:“嗯,這次的目標就是她。他一邊想,一邊向那個女郎看了過去。”

估計是感應到了史密斯的目光,女郎很有禮貌地衝著史密斯笑了笑。就在雙目交匯地一瞬間,她覺得大腦一陣空白,然後腦海中突然多了一段記憶來。緊接著,一股莫名的力量,驅使著她不由自主地向史密斯走了過來。

她在史密斯對面的座位坐了下去,然後很非常悅耳的聲音說道:“你好啊,詹姆斯,想不到會在這裡看見你。”

詹姆斯?不錯。這已經是史密斯用的第一百七十二個化名了。

現在的他,已經不在乎自己扮演地是什麼角色,只要他能想到的,他都想去嘗試一下。依照他現在的能力,除了首都華盛頓不激去外,其他地方都可以盡情縱橫。此前,為了防止史密斯控制總繞及政府要員,約翰遜親自到了白宮坐鎮,並親自主持了抓捕史密斯的工作。

能力者之間,有一種很微妙的感應。史密斯不想輕易地去冒風險。要是被約階遜抓住了,那就真的就完蛋了。這也是史密斯疲於奔命的原因,那些特工人員在約翰遜的遙控指揮下,總是能綴在史密斯的身後,但在關鍵時刻,卻又每每與他失之交臂。

紅衣女郎自顧自地按著史密斯謹輸給她的記憶,說起了“曾經”經歷過地往事,其他人都以為他們是老熟人,咖啡廳裡的男人都在大嘆史密斯的好運。

史密斯一邊點頭,一邊觀察著咖啡廳裡其他人的反應。除此之外。他還要加強給這個紅衣女郎印象,使其在他編織的記憶裡面不能掙脫。

最近史密斯又發現了他的一項新異能,可以讓大腦在一定時間分成不同的部位來處理事情。不過精神力越是分散,處理事情的時候威力就越小,但應付平時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已經足夠用了。

正在他們言談甚歡的時候,一個一頭金色捲髮,身休顯得異常強壯地男子,怒氣衝衝地來到史密斯和那個女士面前。原來,這位遲到的男士,才是那個女郎真正的男朋友。他原本是想和女朋友來喝咖啡,度過一個愜意的下午的,誰知道停好車後進來,就發現女朋友和其他男人坐在一起了,一下子火氣就衝了上來。

這個男人地到來,讓史密斯獵豔這件事情,一下子變得複雜起來。不過沒事找事,這正是史密斯所喜歡的。平常東躲西藏的日子,過得真是累啊,現在史密斯需要一此新的刺激來讓自己的大腦興奮一下。剛才,他只是向那個女郎的腦海裡輸入了一些記憶,並驅使她主動過來搭訕,並沒有探入她的大腦去探詢她腦子裡的資料,所以並不知道這個嬌豔動人的女郎已經有件了。

不過,有沒有男朋友,這有區別嗎?史密斯突然覺得事情好玩兒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