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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嘆息,「不要與她計較。」
「這個女人可是會得說英文,可是受過教育的,怎麼會這樣?」她浩嘆,「她親生娘又撇下她不理。」
我過去說:「奶奶,別這樣,我都十六歲了,又不是小孩。」
她仍然氣,晚飯都吃不下。
母親沒有這個女人厲害。
母親一直想與林叔叔正式結婚,大宴親朋,揚眉吐氣,還沒有心情理會其他的事。
繼母已經得到名份,有暇霸佔其他的利益。
我苦笑,沒出來社會,我已懂得人間險惡,到了廿一歲法定年齡,恐怕我已歷盡滄桑。
我渴望出國,遠遠離開他們。
只是捨不得祖父母。
父母平時那麼忙,還有什麼時間來陪伴老人家,頂多一年三個大節,什麼中秋新年,在外頭吃一頓聚一聚,誰還會在家誠心誠意照呼老人?又不是有大把遺產可分的老人。
祖母還在訴說:「什麼都有了,還是不放過小琪,家,是她一個人的,丈夫,也是她一個人的,有兒有女,什麼都捏在她手中,她還是不心足。在得意之秋,還不忘欺侮弱小,此女的本性甚差。」
真的,一個人在失意的時候,自覺社會對他不起,深深憔悴,行為乖張一點,也是有的,在情在理,似乎值得原諒,但繼母此刻明明沒有什麼不開心的事影響她的心情,她何苦在乞丐手裡搶飯吃。
父親現在根本不同母親說話,我也絕對不敢無故上她的家,繼母的生活再潔淨也沒有,可以說一切都如她的心,但是她還要自尋煩惱,說什麼都不放過父親的過去,我的存在,便是她心中的疙瘩。
這麼說來,她自己同自己過不去,生活也不見得慡快。
如果我是她,我就嫁一個沒有前科的男人,乾乾淨淨,一夫一妻。
大人的事,我們管不了。
也許要等數十年後,他們都白髮蕭蕭了,才會有新的諒解。
那夜我輾轉反側,祖母進來看我。
「還沒睡?」
我轉過身子來對著祖母,「沒有。」
「奶奶總是疼你的。」
「我知道。」
「你爹懦弱。」
我不響。
「你媽老長不大,不肯負責任。」
在黑夜中,我與祖母緊緊擁抱。
母親與我一個月一次例會見面。
她的傾訴比我的多。
夾著一枝煙,像霧又像花,她說林宅的傭人跑掉,這一陣子她自己熨衣服。
脂粉下的她有遮不住的皺紋,忽然之間我很替她難過。
書本上說,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她兩樣都做不到,生活上她靠林叔叔支撐,精神上她時時受困惑,不能自拔,冷眼旁觀,真覺得她幼稚不堪。
我又替她擔心,這麼一把年紀了,還能支援多久?那脂粉會不會有一日粘不牢?以後的日子怎麼過?林叔叔會不會同她結婚?她會不會穿起白紗,叫我做伴娘?
「你要去加拿大?」
「是的。」
「祖父出錢?,」
「是的。」
「你算是幸運的了。」
「是的。」
她噴出一口煙,「放假坐車到處旅行增長見識,不必回來。」
「我想我會找工作做。」
「別妄想,工作不是那麼容易找的。還有,有事沒事別打長途電話,咱們家不比林家,一個月可負擔不起千電話費。」
我很疲倦,她女兒是別人眼中釘,她又視林叔叔的孩子為眼中釘,怨怨相報河時了。
「有什麼要求儘管說。」林叔叔看著我。
天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