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說是恩愛的夫妻,不知怎麼樣,感情一下子崩缺,變成現在這樣。

晚上我們看電影或是電視,我在編織一件線移,差一隻袖子就好完工。

忽然我問自己,這樣的日子會不會過膩呢?

我並沒有想念辦公室。

節蓄的利息亦足夠請一個褓姆來照顧孩子,沒有什麼是絕對無伸縮性的,我仍然渴望有一個孩子。

孩子,蹣跚的跑來跑去,粗粗的短腿,狡猾的笑容……一切都不太遲。

我看景伯一眼,一切都不太遲,如果我可以忘記不愉快的事,我深深嘆口氣。

景伯終於復原。

他自動再搬出去。

「沒有用,」他說:「必人不會原諒我,與其兩個人懷著瘡疤過一輩子,不如分手。」

他說得對。

姐姐知道已盡人事,搖頭說:「太固執了。」

我正式與景伯分手。

不為了更好的前途、或是自由,而是因為一默默自尊。

也許因此害死了我,但一個人的性格控制命運。

我們終於到律師處正式辦妥手續。

要分手了,我悽然想:要分手了。

景伯與我握手。「我們曾經是相愛的。」他的眼睛又紅起來。

「多多保重。」我說。

兩年後我們可以離婚。

在一些人眼中,我是很笨的吧。

每一個人總有他的宗旨。貓型人開學第一天,就看見她了。

畢竟理工學院的女生不是那麼多。

她穿紅毛衣,齊膝裙,一雙白球鞋,面孔上有一般少見的心平氣和。

很少見到寧靜的面孔了,她一副泰山崩於前不動於色的樣子。

現代人多數是憔悴的、焦急的、匆匆忙忙,早已忘記享受生活。

現代的都市人每做一樣事,起碼要有三四個目的,企圖這樣,企圖那樣,漸漸相由心生,面孔都醜陋起來。

但她不一樣,五官並不見得很美,不過看上去舒服,就是因為她寧靜的姿態。

一眼就喜歡她了。

我在家有個綽號叫「慢王」,妹妹是火車頭,自小與我吵,因為我什麼都比她慢三拍,她受不了我。

我也受不了她。幼時,一起活動的機會很多,像上學、去教堂、看電影,都得一塊兒,她為此非常不耐煩,時時抱怨。

現在長大了,各自為政,但一見面,她仍然罵我。

「怎麼攪的?穿件外套都要十五分鐘。」

「到樓下寄封信,是四十五分鐘。」

有一次她催我催得慌,下得樓來站在門口,我發覺腳上仍然穿著拖鞋,我頓時怪叫起來。結果我們還是分兩路出發。

妹妹老說:「你以為他(指我)早睡了嗎?過了三個鐘頭,發覺他在抽菸呷茶聽音樂。」恨得牙癢癢的。

我認為她不會享福。

做人嘛,既來之則安之,一直衝也無處可去,不如慢慢走,慢工出細貨。

妹妹很不明白這個道理。

許多人也不明白這個道理。

所以當我看到一張這麼平靜舒坦的面孔,我忍不住就想:她是不是我的同類呢?

我太高興了。

我暗暗注視她。

她開啟書本的時候都是慢吞吞的,很嫻靜。我心更定,看來是同道中人。

她彷彿在戒香菸階段,因我見她嚼口香糖。

下課的時候,她從從容容的拾起書本,出門去。

在校園,也見過她。

她有一部腳踏車,四排檔,大輪子,背後有一隻鐵絲網籃子,載她上學放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