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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什麼嗜好?我想我已經心理變態。
我去看過聰恕數次。如今他真有錢了,一切捏在他自己手中,倒是返璞歸真。
聰恕健康得很,只開一部小小的日本車,日常最重要的事是陪他母親。
他跟我說:「——芷君勸我再讀書。」
「——芷君說,男人總得有一份正當工作。」
「——芷君覺得我適合教書。」
我忍不住反問:「這個芷君到底是什麼人?」
「你不知道芷君?」聰恕驚異,「你當然見過她。」
「誰?」我一點兒概念都沒有。
「她是那個姓周的護士,你忘了?是她看顧我,我才能夠痊癒的。」他說。
「呵,是她。」我說。他把榮耀都歸於這個護士。
「你覺得她怎麼樣?」聰恕興奮地問,「好不好?」
我鑒貌辨色,覺得異樣。「很——」我想不出什麼形容詞,「很斯文。」我對這個周小姐沒有印象,她是個極普通的女孩子。但聰恕似乎對她另眼相看。
他說:「我覺得她很了不起,很有見解,我與她相處得非常融洽。母親也不反對我們來往。」他的語氣很高興。
聰恕的性格一向弱,所以在最普通的女子身上,他得到了滿足——至少他還是個富家子,這是他唯一的特色。如果我是這個叫周芷君的女孩子,我也不會放棄這種機會,總不見在醫院裡做一輩子的看護士。日子過去,總有人有運氣當上仙德瑞拉。分別是我這個仙德瑞拉碰正勖家的黴運。
聰恕很快地與周小姐結婚。婚禮並不鋪張,靜悄悄在倫敦註冊,住在他們李琴公園的家中度蜜月。
勖夫人嘆口氣。「我什麼都不反對,聰恕這個人……簡直是揀回來的,這個女孩子嘛,只要能生孩子便好。」
我沉默著。
「我真是庸人自擾,」勖夫人笑一笑,「還怕她不肯生?越生得多地位越穩固,就像我當年一樣,只怕勖家墳場薄,沒子孫。」她停一停,「也沒有什麼墳場,照遺囑火葬。」
我還是沉默。
日子總會過去,記憶總會談忘。
周芷君很快懷孕,滿面紅光,十個月後生個八磅半重的男孩子。那嬰孩連我看了都愛,相貌像足聰恕,雪白粉嫩,一出世便笑個不停,並不哭,勖夫人心肝寶貝地叫個不停,整個人溶化掉,把名下的產業撥了一半過去給這孫子。
周芷君在第一個孩子半歲大的時候又再懷孕,她以後的工作便是生生生,越多越好,聰恕便只會跟在她身後心虛地笑,他何嘗不知道他在做些什麼,只是他現在也無所謂了,活到哪裡是哪裡。而他的妻……畢竟還算得體的。
我因為出入「上流社會」,漸漸有點名望,有好幾本雜誌要訪問我,拿我做封面,我拒絕。在香港這種小地方出名,自然是勝過無名望,但是我個人不稀罕。
不過報紙上已經有隱名的文字來影射我,把我說成一個床上功夫極之出色的狐狸精。我一向不看中文小報,是勖夫人看完剪下來轉交我的,我們兩人讀得相視而笑。
也有人來約會我。一半是因為好奇,另一半是因為我本身有錢,不會纏住男人,在這種情況下男人冒險被纏上也是好的,因為他們至少都會愛上我的錢。
男人愛湊熱鬧,做了「名媛」,一個來約,個個來約。我跟辛普森說:「一個禮拜,只有七天,如果要上街,天天有得去,然而又有什麼意義?」
「你可以選擇一個丈夫。」辛普森提醒。
「呵哈!」我說。
丈夫。
辛普森說:「真正知你冷暖的,不過是你的終身伴侶,你的丈夫。」她把這兩句話說得似醒世恆言。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