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似乎易找,可是他竟會走沒了影。薛兆又派二徒弟焦國強回到故居,密訪他那年輕的妻子,今日究竟作何生活,是否已經改嫁?他記得自己臨棄家出走時,他妻已有四個多月的身孕;他還要打聽打聽,臨盆之後是男是女?是否養活?如果沒死,料此時也有六七歲。他還希望把自己的骨肉尋回,不能教小孩子隨娘改嫁,管別人叫爹。

他又想此事過錯,一半在老岳丈身上,一半在羅思才身上,本來和自己無干,在他夫妻倆身上更是渺不相關。只是命案已出,自己涉嫌很重,不得不出來躲躲。現在時過境遷,料也無妨,如果他妻未嫁,他還想覆水重收。他遂命二徒弟帶了錢,專誠去打聽;去了一個多月,輾轉訪求,才知他妻果然未曾嫁人。可是一提到薛兆,因他走得太怪,躲得無蹤,由不得引起岳家的疑猜來。這女人說起來就切齒痛恨。認為她的生父慘死非命,必是羅思才和薛兆二人通同設謀加害的。若不然,人不虧心,何必避嫌?這女人再猜不到薛兆與羅思才當時已經各犯心思,這女人咬定死人之事,薛兆必然知情。這也是當然的,放在誰身上,也難免有此一疑。

多虧薛兆這回遣人尋妻,預留著退步,派去的這個焦國強也是一把好手,很能見機生情,東說西說,還不曾把實情說破,只拿寒暄話點逗幾句,已經引得這女人流淚不止,恨罵不休。她對徒弟說:“客人你聽見過麼,做女婿的會跟外人勾結,謀害他的岳父,這是人麼?這還有點夫妻的情腸麼?”

這個女人卻真給薛兆生了個男孩,如今已經六七歲了。這女人自經慘變、喪父之後,丈夫又逃,她便痛哭著搬到母家,與老母內弟到官衙申冤告狀。兩件慘案俱發,官府自然要緝拿羅思才,至於薛兆當然也脫不過。這案子始終未能破獲。這個女人等到生產之後,就守著無父孤兒,隨著內弟苦度日月。後來老母去世,母家不能寄居,她就另立門戶;倚仗還有些資財,好生支援著,放賬餬口,兼做活計,居然把孩子拉拔大了。現在她依然度著像寡婦似的生活。

焦國強忽然來訪,這女人勾起舊日苦情,不由罵道:“姓薛的一點夫妻情腸也沒有,他護庇土匪朋友,把先父害死,這個情理太難容。我縱然是個沒有能為的女人,我只要知道姓薛的下落,我必定到官出首。他和姓羅的是一對強盜,全不是好東西,剮了也不多。”

焦國強坐在客位上,老老實實地聽,他眼見這位師孃如此痛恨,吐了吐舌頭,把實話全咽回去。只委婉設詞,留下五十兩銀子,對師孃說:“我也算是薛師傅的徒弟,他可是沒教過我。我們老人家運貨,曾經請過薛師傅押運過貨。我這次來,是想請他老給我們護院,既然你老不知道他的下落,也就算了。這裡是五十兩銀子的聘禮,別看老師沒在家,我也應該孝敬師母的。”銀子掏出來,這女人起初不受。焦國強說:“我這小師弟我得見見。這銀子就算給師弟買書的吧。”一定請師母留下,站起來要走。

這女人很詭,五十兩銀子捨不得不收,可是要見他的兒子,她到底不肯引見。說是:“這孩子給人家學徒去了,窮家苦業,哪能教他在家裡玩?”這小孩子據她說才七歲,七歲的小孩就會學徒,顯見是假話了。

焦國強告辭出來,還是想認一認這個師弟。他想了個招兒,居然從鄰居口中,探出此子的乳名,叫做薛時茂,他設法偷偷見了一面。這孩子是個很胖很黑的小子,看外表似乎很茁壯。看罷,又逗引著說了幾句話,這才回來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