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部分(第2/4頁)
章節報錯
本也不錯。商之兵部,兵部尚書也無異議。但被給事中們知道了,他們群起反對,皇帝無奈何,把兵部尚書撤了。有人說,明代亡國救亡在這些處。政策總難貫徹,言盈庭,如何叫國家渡過這危險。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許多事也很少沒人反對的。大總統或內閣總理,幸有政黨大部分人在背後擁護,然而有許多事也還行不下。
中國以前沒有政黨,政事一切公開,大家可以言。臨到國家危機之際,外交問題,軍事問題,有時絕對需秘密,甚至有時也需要獨裁。近代也有人感覺到英美民主政治,有些時實在是緩不濟急,為吉林頭,不免要吃虧。
但就常數平均,秘密政治,獨裁政治,總是利不敵害。民主政治,公開政治,總是害不勝利。
中國傳統政治,若說憑技術,也已有兩千年的經驗,但有它可寶貴的地方。最可寶貴處,就是在公開。一切事情都是公開的。因有一制度存在,一切憑制度出之。要不公開也不可能。
可清代皇帝下來的上諭不必經六部,六部不能徑下命令到全國,尚書、侍郎都可單獨上奏,又沒有給事中封駁權,給事中的官名是有的,但已經臺諫合一,失其本職了。
就政治常理言,一個機關代表一整體。譬如兵部,應該由兵部尚書代表負責,兵部侍郎是副主官,一正一副,副主官當然只是輔佐正主官,不能說兵部尚書這樣講,兵部侍郎又那樣講,變成只有個人而沒有了機關。譬如財政部長代表著財政部,財政部次長對於財政上的意見當然要向部長貢獻,不該直接向行政院長申述。這道理很簡單。所以說清代那些措施,只是法術,不能說它是制度。
清代六部尚書、侍郎都可單獨向皇帝講話,上面已說過。然而除此以外,不論什麼人,又都不許向皇帝講話。翰林院是一個很負清望的機關,翰林院有編修、檢討等員,照理是清望之官,雖無政治實權,而地位則很高,向來他們是可以向政府講話的。
到了清代,也不準“專折言事”。地方官呢?只有總督、巡撫、藩臺(布政使)、臬臺(按察使)可以直接向政府講話,道及以下的府、縣,都不能專折言事了。
比起明代來,不一也可直接向皇帝講話,這相差就太遠了。
清代這些規定,若說是制度,這些制度只是要人家不過問政治。試問除了私心外,還有什麼是這項制度的含義呢?而且清制又不許民間有公開言權。當時府學縣學都有明倫堂,清廷在每個明倫堂裡都置有一塊石碑,這塊碑不是豎栽而是橫躺的,故叫做臥碑。
臥碑上鐫有幾條禁令。第一,生員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結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這三條禁令,恰好是近代西方人所要爭取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和出版自由,所謂三大自由了。
東西雙方的現代史,在這上,有一個恰正相反的對比。講起來,真值得我們內心的慚愧。臥碑立於順治五年。有名的金聖嘆,就為犯了臥碑禁令而殺頭了。因為當時考試官貪汙,一些生員跑到明倫堂向孔子靈位哭叫,就犯了言事結社的禁令。
我們從這些地方看,就可看出清制之存心。
明代是特別獎勵大家言,公開言的。也不僅明制如是,歷代都如是。只有清代才不許人講話。
這成什麼制度呢?這只是滿洲部族政權便利他們統治中國的一些無理的法術。中國歷史上官吏任用,向來都歸吏部管。五品以下,吏部有權可以用。五品以上,吏部開名字給宰相,由上面來決定。明朝廢了宰相,大臣改為廷推,由九卿、七卿公議決定。但吏部尚書的意見,是受大家尊重的。小官任用,則權仍在吏部。
清代大官,由皇帝特簡,吏部不知道,也不用什麼廷推了。下面小官,不能一概由皇帝簡任,還歸吏部銓敘,這還算是中國歷史上直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