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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乾脆就吃著馬兵餉,跟著一幫兄弟作起了生意,可生意作著作著,兄弟情分作沒了,鬧了一場後,就回了老家,渾渾噩噩混了好幾年。”
“白大人到廣東之後,因為手底下缺人,又想到了我,就把我撈到了英德,頂著個額外外委,幫他來守這金山汛。”
說話之間,蕭勝灌酒連連,以李肆前身的記者經驗看,這傢伙就是典型的失意者,所謂的盧瑟……而白道隆之所以看中他,恐怕是覺得他這麼個窮途末路的老下屬,應該更容易掌握。
“沒錯,白大人在英德這有不少生意,讓我來守金山汛,也是替著他照看著這一帶,必要的時候……嘿嘿。”
蕭勝也很有自知之明,打了個酒嗝,低低笑了,話沒說完,李肆卻聽出了意思,必要的時候幹什麼?當替罪羊唄。
“真是奇怪,我平常喝到這地步,應該沒這麼多昏話……”
蕭勝警醒過來,李肆也是嘿嘿一笑,前世他可是李天王,話術這種基本功,當然是再紮實不過。記者的話術還跟銷售什麼的不同,面對的人戒備心更重。可也正因為這戒備心,反而留出了更多漏洞,藉著這些漏洞,他可以清晰地掌握對方內心私密的範圍。
就是在剛才一番閒談裡,李肆已經隱約摸到了蕭勝的真實經歷,早前他跟白道隆的關係應該很緊密。清代綠營軍制是“兵系土著,將皆升轉”,兵丁都是本地人,軍官不能久任一地,兵丁也不能跟著軍官外調,除非是家人親隨。
這蕭勝在臺灣補上了把總,就沒辦法再跟著白道隆。之後丟了把總,除了他只精於鳥槍的原因,多半也跟他曾經桀驁不馴的性格有關。後來所謂的“生意”,也應該是走私什麼的。
大略明白對方的忌諱,李肆的話頭溫潤如春風,帶著蕭勝的話一路走了過來,只是走到眼下汛守這份差事上,因為太過敏感,蕭勝只露了一點口風就警覺了,這份自制力,在李肆前世接觸過的人裡,已經算是拔尖的了。
“說說你吧,你小子從小就圈在村子裡,殺了人一點也不變色,哪來那麼大的膽子,就跟上過戰場的老兵一樣?老實說,你之前是不是殺過人?”
蕭勝將話題摁了回來,這個問題李肆還真不好回答。
不管是前世還是今生,他真沒殺過人,賴一品是第一個,可為什麼他能做到殺人不眨眼,心跳都沒加快一拍,當場沒吐,之後更沒作什麼噩夢呢?
原因有兩個,一個是,他雖然沒殺過人,但他見過的死人,估計不比蕭勝少。蕭勝見的死人還多半都死於刀兵,可他什麼樣的死人都見過。爆炸、車禍、墜亡、溺水等等,千奇百怪,死相更是光怪陸離,即便換作蕭勝,恐怕也要被其中一些景象給驚得吃不下飯。
再夾起一片山豬肉,看著脂肪和肌肉相間的紅白脈絡,李肆心想,這就跟他報道過的一樁醫學院情殺案裡,那“桶”被解剖刀片了的屍體一樣,噢,真想念肥牛火鍋……
“如果是用刀子捅死的,我肯定會害怕。”
大口嚼下肉片,李肆用第二個原因來搪塞蕭勝,就跟君子遠庖廚一個道理,遠遠用火槍射殺人,跟當面用刀子捅殺人,那觀感刺激完全不在一個層級上。
“沒錯!這就是鳥槍的好處!即便是婦孺,一槍在手,也能殺人不眨眼!”
蕭勝拍得桌子咣噹作響,李肆飛筷,夾住一片跳起的山豬肉,暗道船入港了。
“這鳥槍的確是利器,可拿著鳥槍的人不頂用,到戰場上也只能被敵手魚肉,還不如刀槍來得可靠,更不如騎射凌厲,譬如……前明的遼東之敗。”
李肆開始把話題朝某個方向蹭過去,他是來結交蕭勝的,就靠言談該怎麼拉近距離呢?那就得把話說深才行,最好是扯上忌諱之事。而要作到這一點,套話就得有技巧,